博乐市司法局坚持秉持“司法为民”“复议为民”理念,合理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应诉,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行政复议中心建设情况
1.机构改革与规范化建设
2021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于2025年2月正式成立博乐市行政复议中心,打造了包括行政复议询问室、听证室、调解室等在内的行政复议办案场所,配备了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办案专用设备,实现了听证审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服务中心设立受理登记窗口,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一站式、立体化、全方位的行政纠纷解决途径。受理登记窗口安排行政复议人员审理复议申请,对于符合受案范围、材料齐全的复议申请,能够当场立案的,依法当场予以立案,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便民的服务渠道。
2.便民服务网络延伸
在6个乡镇场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构建“中心+站点”全覆盖网络。推行“邮寄申请”“线上办理”等便民措施,通过在各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基层代收点,接待复议群众,加大调解力度,化解行政纠纷,形成上下联动的行政复议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一盘棋”格局。
3.队伍专业化提升
组建由法律专家、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组成的5人专职办案团队,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2024年选派2名骨干赴浙江大学、武汉市司法局培训学习。
4.调解前置
设立行政复议调解室,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阶段、初发阶段和办理程序中,切实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2023年经调解当事人自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2024年16件,同比增长700%。
二、案件办理质效分析
1.案件总量与类型分布
2021年1月以来,博乐市司法局审理行政案件所涉行政管理领域广泛,涉及治安管理、市场监管、房屋产权、土地资源、违章建筑等领域,案件包括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处理、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等多个类别。共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7件,立案受理81件(其中2021年7件、2022年6件、2023年23件、2024年45件),不予受理16件,且全部行政复议决定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完毕。
2.案件办理成效
2021年直接纠错(撤销、确认违法、变更)案件5件,纠错率71.4%;2022年直接纠错(撤销、确认违法、变更)案件3件,纠错率50%;2023年直接纠错(撤销、确认违法、变更)案件5件,纠错率19.2%;2024年直接纠错(撤销、确认违法、变更)案件19件,纠错率31.7%。
三、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1.调解机制创新
“案前3天调解”模式:案件受理前3天开展调解,2021-2024年调解成功率达24%。
“府院联动”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21-2024年联合调解重大疑难案件20余起,通过“复议+诉讼”联动最终妥善化解。
2.源头治理成效
类案监督:针对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滥用等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推动市场监管、交通执法等部门修订执法规范。
法治宣传:开展“复议为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30场次,2024年行政复议申请量同比增长567%,群众知晓率明显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深化“智慧复议”建设:深化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应用,实现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
2.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开展乡镇场行政复议代收点专项培训,提升基层化解争议能力。
3.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追责力度。
2021年以来,我市行政复议工作以“公正高效、便民为民”为目标,通过机构改革、机制创新和能力提升,实现了案件办理质效和矛盾化解水平的双提升。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改革,推动行政复议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和群众权益的“守护神”。
2025年4月9日
审核人:董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