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博乐市司法局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机制,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优化复议流程
博乐市行政复议中心设立一厅四室(即行政复议接待厅和行政复议听证室、行政复议调解室、行政复议询问室、行政复议审理室),探索行政复议融合心理咨询室建设。建立1+11+N受理模式,推进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全覆盖。打造以博乐市行政复议受理厅为中心、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窗口服务阵地为辐射点,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向金三角工业园区等企业集中区域延伸受理的模式,探索新质行政复议服务,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行政复议工作网络。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信访、12345政务平台、解诉办及府院联动等平台作为群众诉求的“第一接触点”,通过主动识别行政争议苗头,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启动率。同时明确信访、12345、解诉办及府院联动等渠道向行政复议导入的“正负面清单”,采取“三筛三导”(筛渠道、筛性质、筛风险,导流程、导证据、导监督)工作法,构建协同处置流程,按照移交流程将相关案件导入行政复议。
三、多向分流、调解优先
扎实推进信访、复议、诉讼分流工作,推行“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实现“案结事了”,提高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努力实现争议化解“三降三升”。降低争议存量、增量、变量。推广”调解优先“原则,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方式分流案件。提升调解率、满意率、履约率。构建“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接法院、仲裁委等更好地服务群众,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挥调解联动作用,真正发挥法治是社会治理稳定器的作用。
审核人:董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