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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青得里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3年02月28日

来源:青得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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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得里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青得里镇2022年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㈠强化统筹引领,坚持和完善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青得里镇党委始终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十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要求,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开展,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干部学法的表率作用,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关于法治体系建设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马兴瑞书记在自治区会议上关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讲话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民法典典型案例20余次。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采取干部晨学、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依法治镇办公室,配备10名专职工作人员承办我镇相关法治工作。四是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㈡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

保持战略定力,抓作风。青得里镇作为重点乡镇,重点人员体量大,利益诉求纷繁复杂,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维稳工作系列部署安排,把全面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持续构建完善“大政法”工作格局,统筹综治、国保、统战、公安各级维稳力量,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步调,深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确保措施不松、标准不降、久久为功。

突出情报引领,抓苗头。坚持情报先行,压实村级情报信息搜集责任,坚持研判会商、分级处理、跟进核查线索,共收集各类情报信息419条。研究制定并印发检举揭发搜集基础性情报信息线索公告,妥善应对处理舆情。

强化管控措施,稳秩序。充实村级事务网格化管理力量,加大各级维稳力量巡逻值守力度,动态掌握出租房屋、空置房屋、南疆籍人员、流动人口底数,辖区内重点要素管控到位。

扎实做好重点人员家庭关爱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六句话”“三位一体”工作要求,通过走访入户、定期研判专项行动,全面核实人员信息,建立周全管控方案,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思想动向、困难诉求,对存在可能风险及时进行研判,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有效稳控,每月针对重点人员逐户逐人过筛子召开研判评估专题会议,坚持不懈地做好重点人员思想教育、法治宣传和帮扶解困工作,确保思想稳定、行为安全。今年以来共摸排重点人员困难诉求26条,已解决23条。

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改造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大代表联络站、司法所,构建统一服务平台,规范工作流程。将涉及窗口服务的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民政、综合治理、就业创业、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等服务窗口纳入中心管理,方便群众办事。坚持“三化三服务”理念,接待办理群众咨询等各类事项1.7万余件,督办和反馈12345热线平台群众困难诉求建议500余件;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按照“听、看、议、办、评”五步法服务代表、联系群众、为民办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全年成功调解矛盾纠纷93起。二是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由“群众跑”向“数据跑”的转变。青得里镇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努力增加网上服务事项,增加网上通办事项,让电子政务更精确、更智能、更便民,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和网购一样”方便快捷,截至目前网上已办理事项2850件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努力营造新的营商环境。三是青得里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全程代办等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六个公开”;设立办事服务意见箱,收集意见建议,查找不足;启用服务窗口“好差评”,接受办事群众、企业、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更好地为民服务。四是把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主动做、听民意、重实效”的工作思路,突出主线,提高服务意识。邀请了21名在青镇经济发展领域有一定贡献的乡贤、企业家召开座谈交流会,各乡贤人士通过与党委政府当面交流,互通信息,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达成共识。就如何进一步做好2022年改革发展工作、促进青得里镇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㈣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抓好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青得里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须通过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听取意见,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办理。认真抓好办文工作,落实好文件草拟、校对、审核、发文等各环节,做好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组织相关科室按要求向镇党委、政府报备相关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审查、分送备案手续等办理工作,没有出现迟报、漏报规范性文件报备相关材料的情况。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法规执行责任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收到上级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能够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落实相关科室、责任人,并跟进督查检查落实情况。

㈤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青得里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决策部署,以“三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对服务本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针对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成二水厂周边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拆除违建房屋17间;二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每周对重点场所进行巡回监管,每月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整治药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53户,对3户食品经营单位给予停业整顿处理。

㈥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有力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青得里镇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深挖细查,综合施策、重拳打击,全力确保各项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措施落实落地,切实担负起了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一是扛起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二是坚持严打方针。深入开展打击三大领域、四大行业等违法犯罪,高密度、高强度重拳出击,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空间。三是扩大斗争战果。加大宣传力度,不断丰富途径、创新方法,紧紧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坚决打赢打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四是综治中心定期开展应急处突业务培训,针对带班指挥人员从如何预警、如何指挥进行强化教育。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通过分层逐级培训机关中层干部,全面提升干部维稳意识和应急处突意识。

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青得里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扎实做好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辖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4个,共有调解员80人,专职调解员11人,调解员69人。一是健全网格化调解组织。通过成立青得里镇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心,调整充实镇、村队各级调委会调解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员网络,抓好镇、村队、居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采取以会代训,向调解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有效地提高了业务工作水平,为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基层各类矛盾纠纷筑牢了第一道防线。二是强化矛盾纠纷防范机制。司法所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开展纠纷排查。尤其在各类敏感节点期间,司法所充分调动村队各级调委会调解员、信访办、综治办等部门力量,围绕辖区可能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提升“法律明白人”依法参与村务管理、法制宣传以及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全镇共有法律明白人105名,青得里司法所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培训,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宣传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全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2022年,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73件,成功调解7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连续三年无民间纠纷激化自杀、凶杀、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工作目标。

㈧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督促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两委”及时公开各级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重大项目招投标等事项,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43条。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执行镇人大决定和决议,按时办结人大议案和代表的建议、意见6件,满意率为100%。三是着力提高行政效能。目前镇级层面可以直接办理80项,11项已延伸到村队,实现“政务服务到家门”,持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共按时办结业务事项约14000余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高效完成自治区“互联网+督查”平台群众留言线索、新广行风热线群众投诉核查办理,处理“12345”市民热线交办的投诉案件2000余宗。

㈨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载体,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实现服务群众距离,一是通过博乐市12345热线平台线上受理群众困难诉求,第一时间处理、督办和反馈,截至目前,已处理困难诉求1450件次。二是线下借助平台,镇便民服务大厅和22个村队设立公共服务窗口,一个窗口、一网办理、一次办结一站式办理老年优待证、乡村医疗养老缴费、乡村医疗养老查询等服务。三是不断完善服务大厅窗口功能,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对弱势群体压缩办理时限,一次性办理的事项不让当事人跑第二次,对行动不便的提供登门服务。

㈩选贤任能,择优配强,进一步强化依法执政的组织保障

一是通过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完善警力调配机制等途径,根据乡镇维稳压力的差异性,科学精准地整合资源,释放力量充实到实战一线,特别是建立建强镇级综治中心干部力量,重点配强入户走访、流口管理、情报搜集等专业力量,做到重点群体全面关注、精准管控;二是坚持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深入构建基层派出所、国保、交警、武警、巡警各支警务力量之间的合作机制,密切各警种之间的交流协作,实现警力最优化组合。在一村一警的基础上增强中心警务室建设数量和专业力量配备,合理规划治安区域,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重点群体管控、社会面防控等职能上突出实效;三是科学合理的优化调整镇村两级值班备勤力量,参照自治区、州相关要求,镇村两级指挥体系与派出所、警务室优化合并,让值班备勤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充分运用对讲机实时通联的特点,做到动态调度、定时调度,使调度更加精准、灵活、实用、全面。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

㈠ 主要做法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放管服”。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切实保证决策效率,减少并纠正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使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三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逐步形成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法定渠道,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四是深入推进法治理念培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培养,全面提高政府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㈡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全民学法意识不够浓厚,部分农民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够,各村之间普法工作不平衡也是现阶段的工作难点,农村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实施效果不明显。二是部分法治建设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措施不具体,工作成效不明显,学法用法流于形式,对传播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习惯重视不够,存在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问题,普法工作的深度和浓厚的氛围营造还有欠缺。三是基层政法干部业务能力不强。乡镇大多数政法干部都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对政法业务知识不够精通,大多数政法干部都处于现学现用,专业知识短缺。在遇到具体问题时,不能够果断解决问题导致在基层政法工作中效率不佳。

三、2023年工作安排

㈠2023年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依照《博乐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增强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㈡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

通过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在全镇上下形成知法、遵法、守法的良好局面。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确保政府的经济监管、市场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㈢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用新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实践。持续推进《博乐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蓝本,常态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

二是用新要求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重点抓好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综合执法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层基础。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

三是用新理念助力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高地。紧扣城乡社会形态深刻变化,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以党支部引领,在乡村治理方面,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契机,全面推广村(居)民积分制管理,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形成一套对村(居)民日常行为进行激励约束的评价机制,探索形成乡村治理新模式。加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年内争创一批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在纠纷化解方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融合“大数据+网格化”治理模式,深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助力筑牢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大力实施“为民办实事”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加强“智慧法治”建设,构建“线下+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审核人:田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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