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将乌图布拉格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㈠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进一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
乌图布拉格镇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乌图布拉格镇《法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责任到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一是成立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位。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党组班子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党委中心组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会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分解和细化具体工作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镇党委会重要议事内容,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增强了我镇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结合“逢九必讲”法治教育活动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结合法宣在线、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党员远程学习教育平台等方式将法治教育培训学习情况与干部培训、年底考核挂钩。
㈡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
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立足实际,推动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了符合乌图布拉格镇实际的典型的做法。一是立足乌图布拉格镇实际,推动乌图布拉格镇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法律顾问参与乌图布拉格镇重大项目、重大决策评估审议,拧紧重大决策法治“阀门”,推动构建法制化营商环境。二是立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际情况,全面推广党建引领下的法治建设,构建“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的网格服务体系,构建“一站式受理,分类处置”模式,设立调解驿站。三是打造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阵地和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法治宣传画册、图书、法治一体机终端,建设村级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更加高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㈢着力发挥法治在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
一是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升矫正质量水平。乌图布拉格镇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始终将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乌图布拉格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严格进行教育、管理、考核,突出人性化管理和服务性管理,注重对重点及特殊人员的心理矫正。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做到定期回访、摸排、评估,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有效推进。严管周走访谈话、普管两周一次走访谈话、宽管一月一次走访谈话,目前无漏管、脱管、重新犯罪现象发生。二是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切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乌图布拉格镇司法所把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全部建立了“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分类列管,重点类月走访、一般类季度走访,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乌图布拉格镇司法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始终把辖区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目前我镇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队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全镇人民调解员89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1年以来共调解成功各类纠纷200余件,对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均引导纠纷当事人依法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的调解为民服务承诺。
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乌图布拉格镇紧紧围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区、州、市法治工作精神,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打造国家级标准化司法所,建成“镇级四个一、村级三个一”,不断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放眼长远,为实现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一是乌图布拉格镇不断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成立了以镇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中心,13个村队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基础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选配4名优秀律师担任13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二是通过云视讯远程连接博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律师,咨询了解需要的法律问题,方便群众的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在开展普法宣传过程中只是应用现有的微信、QQ群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普法宣传手段单一,创新性宣传载体匮乏,宣传效果不明显。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深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部分调解员法律素养不高,不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工作方式简单,容易给工作造成被动局面。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结合不足,需进一步提升,实实在在为广大群众提供面面聚到的法律服务。
四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村队与律师沟通、交流少,在解决村民法律层面相关问题时间,没有综合考虑村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宣讲。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㈠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不断完善镇村+网格“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体系,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培养“品牌调解室”及“金牌调解员”,组织律师、法庭、公安、司法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值班坐班,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和源头管控作用,扎实开展基层调解员培训工作,集中和深入村队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初始、解决在本地。
㈡强化提升司法“两类”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按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办法做好人员日常服务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各村队(社区)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入户走访工作制度,对不同的管控类别采取不同的走访措施,密切关注其生活动态、思想动态。针对社区矫正人员采取分类、分级矫正方法,根据其在矫正期间内的不同阶段之表现,研判制定相应的教育改造方案,做到“一人一册、一人一方案”实行个别化矫正。
㈢加强法制化建设。紧紧围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区、州、市法治工作精神,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打造国家级标准化司法所,建成“镇级四个一、村级三个一”,不断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放眼长远,为实现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㈣加强“八五”普法工作。将“八五”普法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上级普法规划“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要求,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推动我镇“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社会蔚然成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审核人:高军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