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博乐市教育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工作,现将博乐市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㈠加强组织领导统筹
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博乐市教育局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市教育局将校园德育与学校安全管理相结合,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并承担学校法治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扎实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三是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为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成效,我局联合博乐市检察院建成一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今年以来组织9批学生850名师生进行观摩学习,保证了我市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年度依法行政建设工作,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㈡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活动,针对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组织法治培训,内容涵盖教育法律法规解读、教育执法案例分析等,有效提升了教育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校(园)每月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讨论,截止目前累计学习2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5次,督促班子成员积极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专题学习9次。
㈢深化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线上学习平台等多种途径,向教育工作者和学生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一是博乐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学校(园)开展普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治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重点开展了与教育息息相关法律的宣传,进一步加深在校师生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共召开主题班会360余场次、校园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100余条、制作手抄报和绘画1200余份,受教学生达到35000余人,受教教职工达到3700余人。二是及时为全市中小学校更新配备法治副校长,协调博乐市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局等单位选派26人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积极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今年共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160余次。三是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选派的法治副校长在博乐市二中、市十中、市八小开展以“普法进校园 法治护航成长”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在校生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博乐市教育系统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
㈣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能。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在制定教育政策、规划等重大事项过程中,广泛征求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二是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对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幼儿园审批、校车使用许可审批等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做到了零投诉、零复议。三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对招生入学、教师队伍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对校外培训机构共开展5次检查,查处15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维护了良好的教育秩序。
二、取得的成效
㈠教育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建立健全了重大教育行政决策程序,在制定教育政策、规划等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专家、学校、家长等各方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㈡教育领域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教育工作者依法执教意识显著增强,学生知法守法氛围日益浓厚,学校依法办学水平明显提高,校外培训机构等教育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意识也得到了强化。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㈠部分人员法治意识仍需提高
尽管开展了大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仍有少数教育工作者和学校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准确,在处理一些教育事务时存在法律风险意识不足的问题。
㈡教育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面对日益复杂的教育执法环境,教育执法人员在执法装备配备、执法业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持续加强法治教育
加大对教育系统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教育工作者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
㈡提升教育执法水平
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教育执法队伍。
总之,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博乐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4日
审核人: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