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治政府建设

博乐市教育系统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总结

日期:2022年03月10日

来源:博乐市教育局

点击量:

分享:

为切实推进法治建设,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重点,博乐市教育系统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结合博乐市教育系统实际,确保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现将博乐市教育系统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及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1.博乐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结合各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重要论述方案》,建立学习组织架构,制定全体教职工和党员教师集中学习计划和个人自学计划,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突出教育特色,全面组织开展学习,形成党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系统学、教师全面学的浓厚学习氛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以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渠道,结合集中学习后的交流研讨,共1200余名党员参与专题学习活动229场次,参与学习宣讲了67场次。

2.2022年7月12日至1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新疆考察调研,看望慰问各族群众。博乐市党委教育工委立即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党员和教职工通过观看新闻联播、观看专题片《情系天山》、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博乐零距离、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小组线上学习、个人线上自学等不同途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组内讨论、书写心得等方式,大家收获颇多。博乐市党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学习以来,博乐市教育系统共有3067名教职工参与学习,共开展37次支委会、党小组学习、31次专题学习宣传,收到了2957篇学习心得。

二、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情况

博乐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内容,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和全市的师生共同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下发《博乐市教育系统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利用晨学集中组织学习《宪法》,利用法治副校长资源,全面进学校宣传《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治教育,不断增强教职工法治思想、法治意识。

三、推进依规治党、实施党内法规、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执行监察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博乐市教育局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六大纪律,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2022年博乐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及日常学习组织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学习《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关于7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博乐市教育系统2022年上半年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切实做到以案示警、以案说法,推动党风廉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开展2021年度述法工作,并建立落实职责清单等情况

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博乐市教育局党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责任意识,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党组书记党云亭同志作为主要负责人当好“领头雁”,坚持责任上肩,定期分析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21年3月23日,经博乐市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将《2021年度博乐市教育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予以下发,要求博乐市30所中小学、幼儿园党总支(党支部)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书记、校长和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和学校其他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五、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出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防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

博乐市教育局党组在召开局党组会议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党组书记末尾表态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按实际研讨结果记录局党组的三重一大事项,严防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明确权责事项,依法履行服务职能。根据《博乐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制定了13项权责清单(行政许可4条、行政给付1条、行政奖励5条、其他行政权力3条)。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办事。通过设立调整,确保每一项权责事项均能依法管理、衔接有序、运行顺畅,保障教育工作职能正常、有序、高效履行。

2.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宣传力度。2022年1月起到目前为止窗口共计办理482件业务,其中店牌433件、公章件0、其他各类审核49件,现场查勘25次,发现问题9余件,已整改9件;2022年信息发布70余条对教育民生工程、教育热点工作进行公开宣传,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中小学学校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集中发布信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加大集中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氛围。

3.深化“四办”改革,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和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完成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平台和电子证照系统的数据录入和证照信息上传工作,全力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工作的开展。

4.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营造公平发展环境。全面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执法检查手段,针对辖区内培训机构按比例开展随机抽查。

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情况

依规做好教师资格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文件要求,我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审批。每年制定并在博乐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办公场所公示《关于做好博乐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的通知》,包括:教师资格认定项目的范围、依据、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机构、申请材料等,其他许可事项的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严格执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程序,对合格者,方可颁发教师资格证。2022年,博乐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接受咨询500多人次,共计436人完成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八、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博乐市教育系统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将普法工作深入校园,注重领导干部以及教职工依法行事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政府转变职能和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需要,加大对全市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力度,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博乐市教育局党组每年学法不少于4次,开展法治讲座2次,尤其是重大事项决策前,组织领导和有关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了依法决策、以法行政。开展第十六个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通过领导带头学法、讲法推进“法律进校园”。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开展一次宪法法律主题班会,组织中小学生走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广泛开展法治宣讲、以案释法和主题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

九、推进依法防控疫情,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地方疫情政策不搞简单化、“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依法开展涉疫执法司法,健全涉疫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疫纠纷等情况

1.博乐市教育系统在州疫情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市疫情指挥部指导下,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政策,严把校园疫情关,确保校园防疫安全。及时督促师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定期结合爱国卫生初中活动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开学前做好师生行踪轨迹和健康状况排查。教育引导符合接种条件师生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及时解决师生疫情期间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对涉及防疫舆情及时给予化解。

2.博乐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持续做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博乐市教育局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常态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局机关每月对本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对无法在本级化解的隐患问题进行上报,博乐市教育局形成台账逐一化解,对账销号。在重要节点期间,博乐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局机关全面查找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主动靠前做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确保不发生任何信访矛盾,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截至目前,博乐市教育局收到各级各类来信来访案件52件,12345信访平台案件68件,均已办理完毕,群众满意了达100%。

十、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政权里规范透明运行,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等情况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执纪监督之责。为强化执纪监督职责,博乐市教育局在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组织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农村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博乐市教育系统福利发放、教师私自开展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问题,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切实做到刀刃向内,革除积弊。

2.抓作风建设,发挥干部带头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从抓作风建设入手,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根据市纪委要求,在重要节点期间,博乐市教育局对3辆公车进行了6次突击检查,对博乐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会福利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暂未发现违规送礼,公款吃喝等问题;同时为严格考勤制度,博乐市教育局不定时对局机关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公示,以达震慑的效果。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6次,暂未发现干部迟到、早退、旷工的问题。

十一、全力维护社会治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和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寻衅滋事、欺凌群众、欺行霸市、为祸一方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事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有力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等情况

一是博乐市党委教育工委领导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全市各校(园)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规范办学作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中小学防校园欺凌工作,师德师风整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斗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是制定下发《博乐市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方案》,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开展全方位、全覆盖防范宣传,大力营造宣传舆论氛围,主动防范和阻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学习和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的知识和防范、识别技能,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

十一、本部门法治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

存在的困难:一是普法形式比较单一,教育活动缺乏创新意识;二是少部分学校法治副校长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

工作建议:一是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活动开展普法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法治意识,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形成良性互动,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推动学校的依法治理工作,有效维护学校、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经验交流,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促进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博乐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0日

审核人:徐慧琴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