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青得里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青得里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履行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工作。
(3)保护国家财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法管理本乡的各项社会事务。
(4)执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的经济快速,稳步地发展。
(5)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儿童和老龄人的合法权益。
(6)承办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青得里乡人民政府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政所,民政办,城建办,规划办,统计办,两基办。
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全乡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工作。
民政办:主要负责城市农村低保的申报发放,医疗救助审批及抗震救灾等各项利民工作。
城建办:主要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及负责乡容乡貌和环境卫生,乡村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规划办:主要参与乡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勘探测绘、建筑设计等工作;负责全乡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形象设计及村镇规划的审查及报批等及相关工作。
统计办:统计报表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和上报。
两基办:综合管理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网络教育等工作及相关费用的合理安排。
㈢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青得里乡政府为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30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工人编制2名。其中汉族8名,蒙古族4名,维吾尔族18名。
二、青得里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545.26万元:1.基本支出预算2543.06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895.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1.34万元。2.项目支出预算2.2万元。
附件:1、2016年博乐市青得里乡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博乐市青得里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博乐市青得里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6年博乐市本级预算公开三张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