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乡镇口

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6年02月01日

来源:

点击量:

分享:

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履行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工作。

3、保护国家财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法管理本乡的各项社会事务。

4、执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快速、稳步地发展。

5、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儿童和老龄人的合法权益。

6、承办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㈡内设机构

1、党政办

(1)全面负责和协调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乡领导起草、审核和发布以党委、政府名义文件,以及相关材料的审核和把关;负责党政联席会等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以及组织接待等工作。

(2)负责单位考勤;承担翻译、会场布置、车辆调配、安全保卫安排及值班安排等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打字文印,协调起草各类文件,做好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

(4)负责收集各部门动态信息。做好信息的撰写、上报等工作;做好报纸的分发工作。

(5)负责机关机要档案、相关文件的收发、归类、标号、归档等工作及相关资料档案的整理工作。

(6)负责车辆的驾驶。

(7)负责政府机关的值班。

2、组织办

(1)负责全盘组织工作、与各部门协调好关系,各项大型检查材料的编撰、印发,各调研材料的撰写,其他相关材料的审核和把关。

(2)负责全乡远程操作员的培训、管理、远程教育站点维护,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

(3)负责农村“三老”人员的统计、申报、生活补助款发放,党内统计,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及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

(4)党员培训教育管理、村干部培训教育管理、党费预算和收缴、发展党员审批、上报和档案审核。负责机关和站所工作人员工资正升、工作调动、干部年报和干部考核等相关工作。

3、宣传办

负责全乡对外宣传及文明创建等工作。

4、财政所

(1)负责所里全盘工作,兼财政各项资金下拨,预算外资金上解下拨结算。

(2)负责政府和乡直各单位(部门)基本支出核算、报表、报告,工资核算、预决算等工作。

(3)负责政府和乡直各单位(部门)专项资金的核算、报表、报告。

(4)负责政府和乡直各单位(部门)各项收入收缴核算工作。负责各项涉农补贴办理工作,票据管理、政府采购办理、档案管理。

(5)负责所有账户的出纳工作,各项涉农补贴审核工作。

5、农经站

(1)负责全盘农经工作,主要对农村土地管理,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与仲裁工作;村集体资产、资金的审批、复核、审计工作;各类统计数据的复核、审查。监督村集体资产管理。

(2)负责统计办日常工作,负责农经站村集体资产、资金的审查、审计、集体资产发包监督、各类合同归档、档案整理、财务公开、各类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3)负责各村财务决算、财务记账、现金管理、票据管理,复核各村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重点复核摘要、会计科目、金额等的准确性以及原始凭证的合理性。按要求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会计报表真实,计算准确,报送及时,并负责农经站现金收付的记账凭证进行复核。

(4)负责村集体财产、资金的复核、审计工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工作,集体资产发包监督、各类合同分类归档、财务公开,协助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与仲裁工作。

6、民政办

(1)全面负责本乡的民政各项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救灾救济资金、城市低保以奖代补资金、城乡医疗补助资金的发放程序和程序审核的把关工作。

(2)负责城乡低保,优抚抚恤金、五保供养的审核和管理。各类民政对象的档案材料和审核前的入户调查。

(3)负责红十字会和残联全部工作。

(4)负责殡葬管理、地名管理和老龄工作。

7、纪检办

配合分管领导,认真开展信访工作、党风廉政工作、行政监察工作、纠风工作、信访举报工作、案件检查审理工作。对辖区的单位、村队开展信访工作、党风廉政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配合纪检信访办主任的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党风廉政工作、行政监察工作、纠风工作、信访举报工作、案件检查审理工作的建档。

8、农业综合办

(1)具体负责全乡农技项目的推广;常规技术措施的落实;科技知识、实用技术、新技术、新品种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各类农业生产任务的落实、督促和审核工作;各项检查、考核的筹划和准备,并具体负责迎接检查和考核。

(2)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负责各类档案的编辑、整理、归档;协助站长处理好站内事物;主抓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新技术引进实验和推广;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

(3)负责全乡的农业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完成情况的督察;科技知识、实用技术、新品种、新技术等方面的组织培训、具体的实施,并将承担的工作及时整理成册并存档。

(4)负责各项常规技术措施的落实、普及、督促等工作;协助做好各项检查考核的筹备和准备,并将承担的工作及时的整理成册并归档。

(5)负责各类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分解、落实和督察等工作;负责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并将承担的工作及时整理成册并存档。

(6)具体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督促等工作;科学技术的普及;上级下达的各项科技工作、科协工作的办理;负责全乡的知识产权、地震宏观哨的监测,并将科技科协的全年的工作整理成册并存档。

(7)全面主持本乡的农机管理、农机推广、农机培训、农机安全监理及其他工作,处理日常事务;主持召开站工作会议,根据本站会议制度,讨论重大问题;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事项,并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8)负责党建、精神文明,计生、工会、单位计划、总结的材料书写。

(9)负责农机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10)上报各类数据,半年报、年报。

(11)农机安全监理,档案管理。

(12)负责登记需购买及购买新机具人员名单;发放新机具,开展新机具演示会。

(13)协助市农机校开展此项工作;做好培训人员登记及相关档案。

9、畜牧办

指导农牧民的畜牧业生产。负责给广大农牧民宣传畜牧兽医及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新科学技术的应用;组织农牧民防止草原病虫害,并协助草原监督管理部门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依法组织农牧民参加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宣传养殖方面的知识。负责整理畜牧业相关工作并归档整理;搜集、统计和发布畜牧业生产相关信息。

10、水利规划办

负责规划办的全盘及人员工作。新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项目前期准备、上报、新建工程规划管理、集中供热、招商引资、农牧区道路建设与规划、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其他事物的协调,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游牧民定居点建设,农牧区抗震安居工程宣传、建设、上报、质量监督、进度管理。负责全乡防洪抗旱、集中供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土保持等工程的建设、管理维护;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准备、渔业水产报表上报,以及水利工程档案的整理。

11、林业站

负责林业全年业务检查验收考核管理业务工作。林业、森防、林权档案建档保管工作。全乡《三北四期》造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森防检疫等业务技术方面的工作。

12、计生办

(1)总体负责全乡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抓好计生政策教育、政策落实、队伍管理,办公室内部管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计划生育每月人口上报。PIS系统登记统计人口信息变动等所有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3)负责全乡计生药具的管理、发放、登记工作。

(4)计生服务车的操作、维护管理,并具体负责办公室其他相关勤务工作。

(5)乡计生办设立流动人口管理站,配置管理人员一名。具体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登记统计工作。

(6)负责全乡妇女健康检查,各类疾病普查,配合计生办扎实做好妇女“双查”工作。做好病例手术四项免费等相关医疗方面的统计汇总以及其他相关医务工作。

13、文化站

负责全乡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及文化站日常管理等工作。

14、工会

负责全乡各级工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及对外联络及接洽等工作。

15、妇联

具体负责全乡妇联工作。主要抓好妇联日常工作及巾帼建功,“三学三比”“文明家庭”,妇女权益保护等工作。具体抓好村级妇女组织规范建设,岗位建功,妇女劳动转移培训等相关妇女工作。负责妇联工作的相关工作统计登记工作。做好档案软件“两纲”等工作的开展落实。

16、劳转办

负责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培训与劳动转移、就业再就业等工作。具体负责办公室的管理协调工作。劳动保障事务所日常具体工作,协助主任抓好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劳动保障,劳动培训,社会保险及办公室财务工作。日常劳务社保,培训,就业再就业等工作的日常服务工作;具体负责社保所所有的信息上报,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就业再就业培训,劳动转移与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做好与培训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社会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达标。

17、武装部

负责全乡民兵政治教育工作的安排实施,负责起草制定民兵政治教育方案、课程设置、教育布置及抓好教育落实,具体抓好民兵及民兵干部政治审查,理论宣传教育,考核等相关军地政治工作。全乡民兵军事教育训练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年度民兵军事训练方案计划及训练日程安排。负责与上级军事部门共同实施维稳军事课目的部署实施,具体抓好训练的落实及考核评比达标及相关军事训练工作。全乡民兵携勤、备勤备资的管理,做好训练器材、战斗装备等相关保障物资的管理维护、保养及更新。具体抓好民兵勤务方面的相关工作落实。

18、综治办

负责本乡的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及其他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全乡治安联防、夜间巡逻和刑事案件统计工作。配合协调综治的巡逻、治安联防、流动人口清查等工作。综合治理的所有软件工作。

19、司法所

负责司法所调节,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档案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回放谈话工作,法律咨询,来信接待工作。

20、安监办

负责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乡域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企业工作,具体负责乡域企业的管理、服务与监督。抓好与企业建设相关的全部工作,确保年度企业工作达标。具体负责全乡域环境保护工作。抓好环保工作的日常工作落实,确保年度乡城环保工作达标。

21、人大办

负责乡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22、人事办

负责全乡人事日常工作。

23、爱卫办

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划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全区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生单位活动;制定各项卫生检查评比办法、标准,组织实施对卫生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考核、命名、表彰;开展除“四害”达标活动,组织、制定、实施全区除“四害”方案,检查、管理、规范全区除“四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对防治疾病、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突发事件和防范措施及应急对策;规划、部署全乡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们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增强人们的文明意识和健康意识,促进文明城市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农村牧区的改水改厕工作,做好“两管”“五改”工作(管水、管粪改水、改厕、改灶、改牲畜栏、改室内外环境);

㈢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58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工勤编2人,事业编制24名。全额预算管理。

二、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91.96万元:1、基本支出预算791.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0.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59万元。

附件:

1、2015年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贝乡2016年博乐市本级预算公开三张附表(2).xls

  • 附件: 【贝乡2016年博乐市本级预算公开三张附表(2).xls】已下载
  •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