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㈠ 主要职能: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社会保险的经办流程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档案管理、网络管理、证卡发放、咨询服务等工作。
3、管理社会保险事务。负责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与定点服务机构签定协议、实施稽核监督等工作。
4、管理社会保险事务。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待遇支付、基金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5、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政策调整调研及宣传工作。
6、指导劳动保障站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7、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和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博乐市社保局有7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提案议案、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协助局领导管理、协调工会、妇女等工作。负责全局社会保险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2、征缴办公室。
负责经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费用征缴、欠费清理、个人权益记录、关系转移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发放、持失、更换工作;负责全市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执行和落实工作。
3、医疗保险办公室
负责全市城镇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执行和落实;负责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协义管理、费用结算;负责慢性病人员、异地安置人员的登记管理、费作结算工作;具体承办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的审核。
4、财务办公室
负责全市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统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办财政拨款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费、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取暖费的核算工作。
5、稽核办公室。
负责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和内部审计;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稽核;负责受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和全市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6、待遇审核办公室
负责全市工伤、失业、企业及机关养老待遇审核发放,待遇调
整工作。
(二)1个事业单位
1、博乐市城居农保办。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审核及入账;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征缴、审核、入账及待遇发放;负责全市各劳动保障站(所)进行业务指导。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社保局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3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人。 实有在职人数 35 人,其中:行政(参公)在职28 人,事业在职7人。离退休人员5 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收支管理。收支管理师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列收列支,按照财政局业务科室规定申请计划,一切开支按照财务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二)统筹安排,确保局里各项经费落实,工作正常开展。首先遵循财务规定,听从财政局指导,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局里各项开支,做到不违法不违规,勤俭节约,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既保证了局里一切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和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又使得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要求。
(三)及时支付参保群众的各项补助资金。无论是生活补助还是缴费补助,我们都及时支付到相应账户,保障参保群众享受到国家及地方的各项补助政策。
第二部分 博乐市社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社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915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3898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3968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8万元,占99.6%;其他收入17万元,占0.4%。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万元,占10 %;项目支出3571万元,占90%;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3898万元、3898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8 %,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7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2)差旅费标准提高。(3)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人数增加,标准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8万元,占100%;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 0 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68万元,支出决算为3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9830元、津贴补贴1431299元、奖金0元、社会保险缴费371229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4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179792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24939元、医疗费273657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209221元, 住房公积金214392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00元(0 名职工探亲路费 和独生子女费 );公用经费3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5852元、印刷费59152元、咨询费(税源调查)0元、手续费1635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24404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7746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8220元、公务接待费7957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450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2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58287元、办公设备购置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结转自筹基建0元。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41%,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占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6个、来宾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增长-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增长(下降)-1.4 %。具体原因如下:严格控制派车次数,控制接待标准,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为:进一步控制办公费开支。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015年社保局部门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xls
社保局2015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