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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6年09月01日

来源:博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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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㈠主要职能

1、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新农合实施办法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提供新农合服务。负责参合登记、档案管理、网络管理、证卡发放、咨询服务等工作。

3、管理新农合事务。负责与定点服务机构签定协议、实施稽核监督等工作。

4、管理新农合基金。负责新农合基金征收、基金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5、执行新农合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负责新农合业务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

6、指导各乡镇合管办做好各项新农合经办工作。

7、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和博乐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

博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4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提案议案、财务、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中心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中心新农合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2)征缴办

负责经办全市新农合参合登记管理、费用征缴、负责新农合医疗卡发放、挂失、更换工作。

(3)医疗审核办

负责全市新农合补偿标准的执行和落实。负责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费用结算。负责慢性病人员及转诊转院工作。

(4)稽查办

负责新农合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新农合基金稽核和内部审计。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查工作。负责受理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数16人,其中:行政(参公)在职0人,事业在职16人。离退休人员0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年末核对预算指标,核对各项拨款、交款数字,与开户银行核对所有账户余额,发现未达款项,应即追查处理,发现串户账款应即调整,使各账户与银行保持一致。二、清理预算和预算外各项资金,串户的应予调整,该作预算收支的应调作预算收支。

(三)强化收支管理。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方针,规范我中心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博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516.89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3516.84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3516.89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1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6.84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1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4万元,占3.33%;项目支出3399.92万元,占96.6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3516.84万元、3516.86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4.78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2)基金收入不断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16.84万元,支出决算为351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65万元、津贴补贴55.18万元、奖金0万元、社会保险缴费7.0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3.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住房公积金9.75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名职工探亲路费和独生子女费);公用经费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税源调查)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2.17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9.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来宾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下降68.5%。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调整,增加差旅费支出。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博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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