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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6年09月01日

来源: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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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博乐市国家公务员,组织实施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法规;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职务任免、考核、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

3、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则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专业技术队伍的综合管理政策及职称改革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

4、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负责博乐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5、综合管理博乐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工作,宏观管理企业职工工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休、退职和福利等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6、拟定博乐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管理办法,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7、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制定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劳动就业服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就业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9、负责完成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0、负责监督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

11、综合管理博乐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

12、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拟定博乐市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博乐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13、负责博乐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业毕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批和担保基金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和领导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查、落实各项工作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及工作综合研究。

2、干部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军转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职务升降、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国家公务员职务分类、非领导职务配置、新录用人员定职定级等工作;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任免事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人调配;负责机关、事业干部年度统计工作;根据干部故那里权限负责博乐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

3、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博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博乐市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博乐市引智办公室)。

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享受政策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业工作者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引智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级培训考核工作;承担博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工资福利退休办公室(博乐市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职务变动,专业技术职称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工资变动审批;负责职工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费审批;承担博乐市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社会保障办公室(劳动鉴定委员会、医疗改革劳动小组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公室)。

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本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负责企业职工病退审批,伤残调查及其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费审批;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6、就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就业、培训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业务工作;负责博乐市范围内的劳务派遣公司和职业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劳务派遣企业和职业中介机构自质等级的认定;指导、协调创业服务中心工作开展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安排农业富余劳动力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落实;负责失业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创业培训工作;负责各类技术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协调管理;落实和完成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事业单位

1、博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内设办公室、征缴办公室、医疗保险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稽核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

2、博乐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博乐市人力资源市场)。3、博乐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博乐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

5、博乐市创业服务中心。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人社局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9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数34人,其中:行政(参公)在职24人,事业在职10人。离退休人员9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收支管理。贯彻执行《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科学合理调度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应收尽收。继续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非税收入。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全面、及时、真实、准确”的要求填制年度财政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9869.89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7753.13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9623.6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86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53.13 万元,占78.55%;其他收入2116.76万元,占21.45%。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76万元,占11.92%;项目支出8476.84万元,占88.08%。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7753.13万元、支出7303.86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5.9%,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73.24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2)差旅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5.78万元,占18.01 %;科学技术支出6.31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9.77万元,占81.87%。其他支出2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5.3万元,支出决算为730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877.5%。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无。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无。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0.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5.09万元、津贴补贴116.53万元、奖金7.32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6.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1.4万元、退休费50.82万元、抚恤金0.96万元、生活补助125.7元、医疗费0.95万元、助学金0.4万元、奖励金27.45万元、住房公积金27.16万元;公用经费29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23万元、印刷费0.68万元、手续费0.13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15.12万元、维修(护)费0.68万元、租赁费0.31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2.48万元、劳务费11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1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8万元。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的74.62%,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预算的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82.6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占7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占25.5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8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宾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2万元,下降15.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下降20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减少10.94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调整,。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决算表格1-2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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