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承担卫生许可证和执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2.拟订博乐市卫生监督规划和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卫生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受理、查处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
4.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依法进行抽检,定期上报和公布抽检结果。
5.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等建筑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实施卫生检查。
6.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7.承办博乐市卫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固定资产、档案、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卫生监督科。负责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及涉水产品、学校卫生等监督管理;负责博乐市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的职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采供血机构的职业资格范围、从业人员的资格及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和消毒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对卫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对卫生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规定。
3、许可证管理科。承办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卫生行政许可。
博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核定编制16人,其中领导职数2人,现实有18人。
二、博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收入预算为21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2.93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支出预算总额为2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1.93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201.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3.6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检查。
2.项目支出预算为11万元,其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10万元,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手持执法终端维护使用费1万元。
三、博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总额为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
2.增减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0.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0.08万元,主要是减少车辆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