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9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企〔2013〕14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企〔2019〕27号);㈡补助对象:安置在博乐市范围内的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后期扶资金的扶持范围为自治区境内及外省迁入自治区境内的大中小水库移民;㈢补助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人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l回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因死亡、农转非等原因而减少的移民,当年继续发放后扶资金,次年停发。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0年全市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共计97人,发放补贴资金5.82万元(其中:小营盘镇补贴30人、发放金额1.8万元;乌图布拉格镇补贴33人、发放金额1.98万元;达勒特镇补贴1人、发放金额0.06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补贴10人、发放金额0.6万元;青得里镇23人、发放金额1.38万元)。
三、发放时限及方式
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四、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博乐市水利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副局长):仲崇刚,联系电话:13999769869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王 颖,联系电话:13779026868
2.博乐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副局长):黎华,联系电话:13139813001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藏春勇,联系电话:13399092999
3.博乐市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赵娜,联系电话:18609090413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曹梦菲,联系电话:18809092604
2020年11月16日
审核人:楚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