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检查、监督实施《草原法》及自治区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及《草原防火条例》和其他有关草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2、组织草原资源调查、草原等级评定和草原面积、等级、产草量、载畜量的统计,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登记单位和个人的草场使用情况,根据草场的使用现状和历史,依据法律法规发放草原使用权证。
4、负责采土、采砂、采石、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等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和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在草原上行驶的审批和其他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
5、对草场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和调整草场的载畜量,对超载过牧、过度利用草原,造成草原退化和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6、依法加强对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保证草种质量。
7、调查处理或参与调查处理草场权属纠纷,保护畜牧业生产设施,对有重大影响的草场权属纠纷,向有关部门及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做好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处理。
8、加强草原监督管理,防止草原沙化和水土流失。
9、做好草原野生药用(经济)植物的管理,对草原野生药用(经济)植物采集、收购的活动进行管理,并办理采药许可证。
10、对草原的面积、等级、植被构成、生产能力、自然灾害、生物灾害等草原基本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及时为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动态监测和预警信息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3个处室,分别是:
1. 办公室。
协助中心领导处理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内外有关事务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组织起草中心工作计划、总结;拟定中心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文件核稿、运转、管理、归档工作。负责中心人事、外事、劳资、财务、保密、安全等工作;协助中心党群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中心各类会议的组织以及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中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监理动态、简报的编报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草原防火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草原防火及其他草原自然灾害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指导全国草原防火体系的建设工作。拟定草原防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草原防火扑火预案;承担草原火情监测,报告草原火情动态。承担草原防火指挥、调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火情信息报送和火灾统计工作。负责中央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执法监督办公室。
承担全国草原保护的执法工作;负责查处破坏草原的重大案件。负责对地方草原监理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全国草原监理系统的人员培训;参与草原保护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跨地区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协调。负责接待和处理草原监理来访、来信工作;负责信访案件的转办,并进行督办。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编制数6,实有人数 22人,其中:在职 16人,增加或减少0人;退休6人,增加或减少0人;离休0人,增加或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92.9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2.93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农林水支出170.95万元。
二、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收入预算192.9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192.9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三、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192.9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2.9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
四、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93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农林水支出170.9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92.93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15万元,降低3.5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8万元,占12.74%。
2.农林水支出168.35万元,占87.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4.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3万元,增加25.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进行调整基数调整。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168.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3.19万元,降低27.2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六、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2.9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79.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0.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9万元。
公用经费1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91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七、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全部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八、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3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修车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关于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博乐市草原工作站本级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98万元,减少30.75%。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361平方米,价值4.55万元。
2.车辆2辆,价值3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32.3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55.4万元。
4.其他资产价0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博乐市草原工作站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