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检查、监督实施《草原法》及自治区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及《草原防火条例》和其他有关草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组织草原资源调查、草原等级评定和草原面积、等级、产草量、载畜量的统计,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登记单位和个人的草场使用情况,根据草场的使用现状和历史,依据法律法规发放草原使用权证。
(四)负责采土、采砂、采石、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等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和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在草原上行驶的审批和其他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
(五)对草场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和调整草场的载畜量,对超载过牧、过度利用草原,造成草原退化和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六)依法加强对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保证草种质量。
(七)调查处理或参与调查处理草场权属纠纷,保护畜牧业生产设施,对有重大影响的草场权属纠纷,向有关部门及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做好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处理。
(八)加强草原监督管理,防止草原沙化和水土流失。
(九)做好草原野生药用(经济)植物的管理,对草原野生药用(经济)植物采集、收购的活动进行管理,并办理采药许可证。
(十)对草原的面积、等级、植被构成、生产能力、自然灾害、生物灾害等草原基本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及时为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动态监测和预警信息服务。
(十一)草原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和有关草原管理方面的其他费用和罚款。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草原防火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防火实施办法》,做好草原防火、防火管制、预防火灾的具体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鼠虫病害防治。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博乐市草原监理所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
博乐市草原监理所(草原防火办公室)相当于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录属于博乐市畜牧局管理,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2)单位的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协助所领导处理所日常工作;负责所内外有关事务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组织起草所工作计划、总结;拟定所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文件核稿、运转、管理、归档工作。负责所人事、财务、保密、安全等工作;协助所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所各类会议的组织以及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所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监理动态、简报的编报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测保护科:组织编制全市草原资源与动态监测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草原面积、生产能力、生态环境状况及草原保护与建设效益的监测、测报。组织制定全市草原监测工作方案,并实施。组织开展草原监测培训。承担全市草原资源的调查和普查工作以及市级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草原资源和生态监测报告。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参与全市草原保护建设有关规划的制定工作。承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的相关工作。开展草原保护建设有关课题研究和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草畜平衡工作,组织核定草原载畜量。承办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承办草原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监督科:承担全市草原保护的执法工作;负责查处破坏草原的重大案件;负责对草原监理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全市草原监理系统的人员培训;负责牧草种子生产、经营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本辖区以及跨地区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协调、指导全市草原监理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草原监理来访、来信工作;负责信访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指导科:承担全市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政策咨询及项目建设指导工作。承办草原保护与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编写草原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参与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年度计划,负责草原建设项目信息库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草原承包、承包草原流转的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基本草原划定和禁牧、休牧、轮牧工作。承办草种生产、经营初审和发证工作。负责所基本建设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拟定草原保护建设宣传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草原监理机构开展草原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草原监理体系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收集、整理草原保护建设有关信息,建设、完善信息储备库。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草原防火科: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草原防火及其他草原自然灾害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草原防火体系的建设工作。拟定草原防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草原防火扑火预案;承担草原火情监测,报告草原火情动态。承担草原防火指挥、调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火情信息报送和火灾统计工作。负责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博乐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博乐市草原监理所个事业单位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草原监理所单位编制人数 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 实有在职人数 16 人,其中:行政(参公)在职14人,事业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3 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草原建设和草原保护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利用科技之冬、科技三下乡、村队冬季大培训等活动,深入到各乡镇场集市及农牧区,认真宣传草原法律法规。
(二)继续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1、通过各乡镇场每年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情况,验收合格后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2、市草原监理所于2015年1月和12月八次分两组工作组对博乐市四台禁牧区和岗吉格山禁牧区草场禁牧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禁牧区管护人员在位情况进行了督查。
(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各类征占用、临时使用草场审核审批手续,对出现的矛盾纠纷,现场能调解处理的现场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责成专人随后处理,(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打击各类非法开垦草原的行为和在草原上采挖草原野生植物的行为。(五)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努力提高草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六)完成博乐市饲草料地清查工作。根据博市政办发【2015】115号《关于印发博乐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有关要求,为全面掌握全市农村土地开垦承包情况,摸清土地底数,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管理。
(七)及时解决草原权属争议及信访案件。
(八)认真开展草原防火工作和草原防火物资站建设项目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草原监理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7042.93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4181.42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7042.93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1万元,占64.45 %;其他收入2306万元,占35.55%。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10万元,占44%;项目支出1496万元,占56 %;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4181万元、1263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6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6.67%,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9 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工资和津贴(2)差旅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科学技术支出14万元,占1.1 %;农林水支出1247万元,占98.73 %;其他支出2万元,占0.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万元,支出决算为 12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0.98 %。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 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 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2万元、津贴补贴 58万元、奖金 13万元、社会保险缴费 0 万元、伙食补助费 0 万元、绩效工资 0.8万元、退休费 7.8万元 、抚恤金0 万元、生活补助 1.5万元 、医疗费 12万元、奖励金5万元、 住房公积金 9.7万 元、生产补贴 1045万 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独生子女费 0 );公用经费 13.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万元、印刷费 0.3万元、咨询费(税源调查) 1.6万元、手续费 0.02万元、邮电费0.8万元、取暖费0 元、物业管理费 0元、差旅费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 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专用材料费 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 0 元、福利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 3.3万 元。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完成预算的79.79%,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完成预算的8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4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0.19万元,占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占8.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19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0.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个、来宾 1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增长(下降)-2.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增长(下降)200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57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调整,增加差旅费支出。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草原监理所.xls
新疆博州博乐市草原监理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