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畜牧业、饲料业、草原保护建设、畜禽品种改良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㈡依法开展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饲料生产经营、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㈢承担提升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㈣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防灾保畜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和疫情扑灭工作,承担对全市国有牧场的业务指导、服务及协调工作。
㈤指导全市草原虫鼠害防治测报、草原防火灭火工作。
㈥组织全市畜牧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协调组织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
㈦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业工程和项目。
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㈨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畜牧兽医局设3个内设机构:
㈠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畜牧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㈡业务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禽品种改良、畜牧业产业化、防灾减灾、牧民定居、草原建设和保护、种畜禽管理、国有牧场管理、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等工作,依法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指导草原监理工作、草原虫鼠害测报防治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统计和畜牧业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畜牧业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查处畜牧行政执法方面的违法案件;承担科技兴牧、科普宣传、畜牧业人才队伍培训、畜牧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㈢兽医办公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扑灭规划、应急预案和计划;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疫情监测以及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及兽药行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兽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奶业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畜牧兽医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五、事业单位
㈠博乐市治蝗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承担草地虫鼠害监测和预测预报,负责相关防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及防治技术推广等工作。
㈡博乐市农区养殖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畜禽品种改良、畜牧业产业化、抗灾减灾、国有牧场管理、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等工作。
二、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51万元,1基本支出预算2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6万元。
附件:1、2015年博乐市畜牧兽医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博乐市畜牧兽医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博乐市畜牧兽医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