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农机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根据博乐市党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博乐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党办发〔2011〕36号)精神,设置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隶属于博乐市农业局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博乐市有关农牧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㈡研究提出全市农牧业机械化发展重点、方向、重大技术措施、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与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农牧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牧业开发、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牧业机械化项目。
㈢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的科研、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重大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机化重点攻关项目的初审、立项并组织实施;开展市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㈣负责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㈤负责农牧机械作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牧机械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和认证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机市场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牧业机械的适用性试验、评估、鉴订及相关的业务工作;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负责调控调整全市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
㈥负责协调农机用油的供应,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经营活动和节油工作;组织农机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㈦负责农机化各项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拟订与监督管理;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指导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㈧负责组织监督国家、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法规条例的实施,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机作业标准、质量、收费等实行监督检查。
㈨负责拟订农机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场农机站业务工作;负责农牧机械化的宣传工作;指导农机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㈩完成博乐市人民政府及农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㈠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构编制、劳动人事、政务信息、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工会、普法、平安单位、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㈡业务办公室
负责拟订农机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购置补贴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生产、设施农业、畜牧业、林果业机械化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负责指导基层供油网点建设;负责农牧业机械的技术状态、作业质量、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农机化统计和农机经济技术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技术推广及农机安全监理、培训、维修、供应等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农机销售、农机维修、农机作业、农机培训、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核发农机销售、农机维修相关的等级证书,负责组织农机行业特有的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订工作;负责全市农机销售、维修、作业、农机生产企业的质量投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机市场管理业务方面工作。
㈢市场监管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农机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内对农机销售市场、维修市场、作业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相应的农机技术合格证书;负责组织农机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列全额事业编制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含局党支部书记),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按规定核订单位人员事业编制3名。
四、所属事业单位
㈠博乐市农机安全监理站。相当于正股级,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编制19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检审验工作、驾驶员培训、考核、审验、安全教育和核发牌证工作;承担农机突发事件和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对各乡镇场农机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㈡博乐市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相当于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编制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先进农机技术信息,宣传推荐农机新技术、新成果;组织开展重大农机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等工作。承办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㈢博乐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相当于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全市农机驾驶员培训计划;组织全市农机手进行培训;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活动,承办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㈣博乐市阿热勒托海农机管理服务站。相当于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机户开展各项农机服务工作。制订本站农机发展规划,做好本站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型的适用农业机械,切实抓好农机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积极做好有关技术咨询,加强农机信息宣传,完善各项农机管理制度。按照市农机局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其它事项
实施乡镇农机站“三权归属”工作;要求市政府协调解决乡镇站的归属工作。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化农机站。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531448 元:1、基本支出预算4531448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20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130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 866372元;。
附件:1、2015年博乐市农机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博乐市农机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博乐市农机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