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博乐市有关农牧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㈡研究提出全市农牧业机械化发展重点、方向、重大技术措施、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与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农牧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牧业开发、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牧业机械化项目。
㈢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的科研、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重大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机化重点攻关项目的初审、立项并组织实施;开展市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㈣负责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㈤负责农牧机械作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牧机械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和认证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机市场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牧业机械的适用性试验、评估、鉴订及相关的业务工作;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负责调控调整全市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
㈥负责协调农机用油的供应,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经营活动和节油工作;组织农机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㈦负责农机化各项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拟订与监督管理;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指导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㈧负责组织监督国家、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法规条例的实施,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机作业标准、质量、收费等实行监督检查。
㈨负责拟订农机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场农机站业务工作;负责农牧机械化的宣传工作;指导农机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㈩完成博乐市人民政府及农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㈠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构编制、劳动人事、政务信息、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工会、普法、平安单位、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㈡业务办公室
负责拟订农机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购置补贴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生产、设施农业、畜牧业、林果业机械化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负责指导基层供油网点建设;负责农牧业机械的技术状态、作业质量、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农机化统计和农机经济技术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技术推广及农机安全监理、培训、维修、供应等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农机销售、农机维修、农机作业、农机培训、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核发农机销售、农机维修相关的等级证书,负责组织农机行业特有的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订工作;负责全市农机销售、维修、作业、农机生产企业的质量投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机市场管理业务方面工作。
㈢市场监管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农机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内对农机销售市场、维修市场、作业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相应的农机技术合格证书;负责组织农机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列全额事业编制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含局党支部书记),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按规定核订单位人员事业编制3名。
四、所属事业单位
㈠博乐市农机安全监理站。相当于正股级,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编制19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检审验工作、驾驶员培训、考核、审验、安全教育和核发牌证工作;承担农机突发事件和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对各乡镇场农机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㈡博乐市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相当于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编制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先进农机技术信息,宣传推荐农机新技术、新成果;组织开展重大农机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等工作。承办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㈢博乐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相当于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全市农机驾驶员培训计划;组织全市农机手进行培训;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活动,承办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㈣博乐市阿热勒托海农机管理服务站。相当于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机户开展各项农机服务工作。制订本站农机发展规划,做好本站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型的适用农业机械,切实抓好农机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积极做好有关技术咨询,加强农机信息宣传,完善各项农机管理制度。按照市农机局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任务完成情况
(一)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
项目总投资1.2374亿元,受益户304户,补贴机具456台架,占用国家项目资金3682.927万元(含拖拉机报废124万元),兑付3682万元。 共补贴机具456台架,其中:采棉机43台架,占用国补资金2580万元;动力机械103台架,占用国补资金560.36万元,动力报废占用国补资金124万元;谷物收获机械51台架,占用国补资金243.79万元;收获后处理机械52台架,占用国补资金219.22万元;耕整地机械15台架,占用国补资金103万元;播种机械100台架,占用国补资金22.39万元;田间管理机械12台架,占用国补资金14.64万元;畜牧养殖机械61台架,占用国补资金25.665万元;设施农业机械16台架,占用国补资金1.6万元;导航系统4台架,占用国补资金12万元。
(二)市场工作
核实各类农机具100余台(架)次。共接到投诉6起,立案4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3000余元。
(三)农机化培训工作
培训各类农机人员8611人次。其中:1、完成农机操作上岗人员培训6825人,完成计划6500人的105%;2、完成农机管理人员培训159人,完成计划150人的106%;3、完成农机技术人员培训818人,完成计划750人的109%。4、完成农机初训7期458人(其中采棉机培训4期320人,完成计划150人的305%;5、完成农机职业技能培训4期351人。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90人。
(四)农机推广工作
机采棉种植模式达39.18万亩,机采36.71万亩,完成棉花种植面积42.42万亩的83%;棉花精量播种机新引进44台,玉米精量播种机新引进42台,大型采棉机引进48台,卫星定位导航系统新安装5台。棉花种植模式对比试验田180亩,其中:单行20亩,单双行20亩,常规20亩,品字型120亩。购深松机共21架(今年新引进15架),深松面积达16.4万亩
(五)农机监理工作
检拖拉机8017台,占全年任务8700台的92.1 %;拖拉机注册登记224台;采棉机注册登记42台;拖拉机转移登记48台;拖拉机补证登记41台;安全宣传6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拖拉机报废76台;驾驶员换证803人;安全信息报道21篇;给小学生上安全课2次,受教育人800余人;2015年,开展田检路查9次,出动检查人员90人次,受教育农机驾驶员和群众共6000多人次,共检查拖拉机8280台次,查处、纠正违法违章拖拉机45台次;发生一般农机事故3起。
(七)“访惠聚”工作
实际解决村民的实际困难,我局已投入13.59万元用于村队维稳、改装精量播种机、精准扶贫、慰问帮困等工作,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第二部分 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乐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5338.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93.6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244.76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5338.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829.76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8.61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9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1.41万元,占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 %;事业收入 17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2万元,占 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2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01万元,占0 %;项目支出4197.75万元,占0 %;经营支出0 万元,占 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5041.41万元、4713.14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0.19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科学技术支出127.46,占2.7%;农林水支出4583.67万元,占97%;其它支出2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3.14万元,支出决算为47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40.1%。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 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7万元,完成预算的75.9%,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6万元,完成预算的7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68.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6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1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6个、来宾1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6万元,下降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下降31.8%。具体原因如下:我单位厉行节约成本。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新疆博州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