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农经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双重经营制度政策的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3、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案件的审核,农村集体资产收益评估,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
4、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审核备案,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民负担案件查处与信访处理。
5、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落实。
6、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经收益监测,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农经信息管理,农经统计数据分析。
7、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合作经济组织政策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设立审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监测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业行业协会管理。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农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设三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内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财务、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土地管理办公室
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工作;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指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处理。
3、综合业务室
承担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项目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一村一品”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业行业协会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综合管理,农经收益监测,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工作。
㈢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列全额事业编制13名,其中局领导职数2名。
二、博乐市农经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农经局收入预算为151.5万元,其中:财拨款151.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农经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43.5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14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5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6.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支出。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8万元,其中: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专项业务经费经费2万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经费经费3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经费3万元。
三、博乐市农经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农经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1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
2.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博乐市农经局“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减少0.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21万元。
附件:博乐市农经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