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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7年01月26日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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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农业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博乐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博乐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3.引导主要农产品稳定生产,培育发展特色农作物,协调实施“菜篮子”工程,引导农作物种植和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

4.组织实施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开展种子经营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组织监督市内植物检疫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6.指导乡镇企业集聚和园区建设,推动休闲、旅游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指导企业名牌战略实施、品牌创建和质量体系建设,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通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8.负责农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9.组织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10.组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的引进和推广,负责农机市场执法监督及农牧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11.负责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职责,确保农资安全。

12.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内设机构有:种植业办(挂博乐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博乐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博乐市菜篮子工程办、博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博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办公室)

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市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在职行政人员15名。

其中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数20名。

二、博乐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农业局收入预算为833.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33.9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农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3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53.96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353.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48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支出 。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480万元,其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经费480万元。

三、博乐市农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农业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

2.增减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5万元。

附件:博乐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附件: 【附件:博乐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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