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产、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协调并仲裁博乐市境内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6.拟定水利、水电、水产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联系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经济调节意见。
7.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水电、水产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负责水利、水电和水产方面的科技工作;对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河流湖库的治理和开发。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0.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11.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博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经营、维护和服务体系管理工作。
13.负责水利改水、防病工作。
14.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博乐市水利局设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水利业务办公室3.水土保持办公室(防洪办公室)
博乐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按规定核定机关行政工勤1名。
二、博乐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水利局收入预算为19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2.6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19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42.6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142.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5.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为50万元,其中:2130314防汛抗旱经费50万元。
三、博乐市水利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㈠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水利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5.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加班下乡及上级来人就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及维修。
㈡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博乐市水利局“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减少4.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4.52万元。
附件:博乐市水利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