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部门预算
补充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博乐市文物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博乐市文物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博乐市文物保护管理局(博物馆)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文物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古迹进行保护和管理,确保全市文物安全。
3、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筛选、推荐、资料整理、档案编制上报工作。
4、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改革,依法保护、抢救、利用、管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市本级文物维修工作。
5、依法负责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规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博乐市文物局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 2个处室,分别是: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及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文物执法室
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法,依法负责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规案件。
博乐市文物局编制数 4人,实有人数7 人,其中:在职7 人,增加或减少 0人; 退休0 人,增加或减少 0人;离休 0 人,增加或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70.24 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70.24 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97万元。
二、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70.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70.24 万元,占100 %,比上年增加10.79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的增加。
三、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支出预算 70.24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70.24 万元,占 100 %,比上年增加10.79 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是工资、社保金和公积金的增加。
四、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0.24 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7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8.97万元。
五、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0.24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79 万元,增长18.14 %。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公积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27 万元,占 87. %。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8.97万元,占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70.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79万元,增长18.14 %,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公积金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7万元,增长 25.30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六、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0.24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65.0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15万元,津贴20.85万元、奖金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6万元、住房公积金5.41万元。
公用经费5.1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七、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全部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八、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 万元,公务接待费 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减少 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 因为2017年没有考古发掘项目 ;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没有考古发掘项目 。
九、关于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博乐市文物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博乐市文物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70.2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79 万元,增长18.14 %。主要原因是, 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增加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 博乐市文物局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博乐市文物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 1 辆,价值2.14 万元;其中:其他车辆 辆,价值 2.14 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2.70 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14.89 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六)“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博乐市文物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