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乡发展及城乡规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市辖行政区内村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3、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方案的行政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组织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的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
5、负责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规划信息数据资料和档案资料。
6、负责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负责规划设计单位验证工作。
7、负责制定城市规划行业发展计划,组织推动城市规划专业技术工作。
㈡内设机构:根据单位职责,内设办公室、建设用地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项目批后管理办公室及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同时下设博乐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全额拨款)和博乐市规划建筑设计室(自收自支)两个事业单位。
㈢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博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现在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干部12人,其中正科级领导1人,主任科员4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6人,工人2人,退休一般工作人员2人。
博乐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4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管理干部13人。
二、博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8.6万元:1、基本支出预算19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76万元;2、项目支出18.5万元。
附件:1、2016年博乐市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博乐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博乐市本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博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博乐市本级预算公开三张附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