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博乐市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博乐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博乐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协调自治州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1、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人事、档案、保密、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提案议案、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
2、业务办公室
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博乐市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指导循环经济和推动清洁生产等工作;开展文明生态村(镇)及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㈢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名,事业编制8名,参照8名。实际在岗人数24人,(其中:行政5人,参照6人,事业13人)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1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4.62万元:1、基本支出预算219.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4万元;2、项目支出15万元。
附件:1、2016年博乐市环境保护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博乐市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博乐市环境保护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博乐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博乐市本级预算公开三张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