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㈠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制定全市房地产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
3、指导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和商品房销售经营活动。
4、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企业的资质初审报批、年检与业务监督。
5、负责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解危解困工程等工作。
6、负责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发放房屋产权证及房产档案管理。承担房地产统计业务及信息工作。
7、监督管理专项住房维修资金的收缴和使用工作。
8、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房屋面积审定和质量安全鉴定工作。
10、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
1.办公室(11人)。其中:行政办4人财务室2人政策法规办2人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2人)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构编制、劳动人事、文书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各科室、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制度,负责行政事业收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经营服务性收费及廉租住房资金计划使用工作。
2.综合业务办公室(12人)。其中:产权产籍办2人房产测绘监管办2人房产市场监管办2人物业办2人房产档案室4人)。负责全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制止和查处房屋产权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房产测绘管理和审定工作,查处房产测绘单位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罚;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并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负责接收、整理、保管全市范围内的房屋产籍档案并提供服务利用。
3.博乐市房地产交易所(12人),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5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全市各类房地产转让手续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等当事人提供法规和政策咨询、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项服务,承接办理相关委托代理业务;督促、检查、引导全市房地产经营活动。
二、人员构成情况及预算单位构成。
人员编制:核定编制5名,其中,领导指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全额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房产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525.2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25.21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523.96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21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2万元,占67%;项目支出174.76万元,占3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525.21万元,支出523.96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1%,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93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2)差旅费标准提高。(3)退契税奖补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万元,占1%,行政运行支出147.85万元,占2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4.91万元,占5%,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349.2,占,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3万元,支出决算为52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1%。
六、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2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3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33835.99元、津贴补贴1339793.92元、奖金92309元、社会保险缴费268349.94元、绩效工资169617元、退休费71000元、抚恤金56588元,生活补助55544元、奖励金92491元、住房公积金209187.94元、购房补贴40000元。(2).公用经费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41.32元、邮电费4927元、差旅费14889元、备装购置费8400元,工会经费8412.72,福利费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23.82元、
(3)项目支出其中:契税奖补金174.76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占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7912.4元、维修费1560元、保险费2751.42元,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下降59%,具体原因如下:2014年车辆进行大修,2015年无维修。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调整,增加差旅费支出。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博乐市房地产管理局20415年决算报表.xls
附件1-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