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㈠ 主要职能:1、负责制定博乐市城市规划范围内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发展战略,编制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博乐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负责起草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业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博乐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的各类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统一管理。
5、负责公共客运交通企业经营资质、公交线路的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公交线网规划、新辟公交线路的勘察、设置; 对从事公共客运交通经营的企业、个人进行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批。
6、负责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行政执法,依据法规和规章管理公共客运交通市场,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制定和实施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各类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服务标准,对经营公交的车辆进行技术性能、服务设施、运营标志等方面的技术管理,加强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组织监督检查。
8、负责对城市出租车辆发放特许经营权证、营运证、服务资格证。
9、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公共服务场所(站、点)设置方案及管理
10、负责博乐市行政辖区内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日常营运和规范化优质服务的监督检查。
11、负责博乐市行政辖区内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进行日常稽查,保证客运行业优良经营秩序;
12、参与制定公交线网规划、新辟公交线路的勘察、设置;
13、维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等行为。
14、指导和组织公共客运交通行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15、指导公共汽车行业协会和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的活动。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客管办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
客管办单位的4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2)财务室
(3)业务科
(4)稽查队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客管办编制人数 12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 实有在职人数 18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人,自收自支在职4人。离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客管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78.45 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78.31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312.56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78 .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3 1 万元,占 99.95 %;其他收入0.1万元,占0.05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9.47万元,占 83%;项目支出 53 万元,占 17 %;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278.31 万元、259.47 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4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83 %,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7.50 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2)差旅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9.47 万元,占10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占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0 .63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 %。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 %,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 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 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0 %。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59.4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15.0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6,512.14元、津贴补贴741,302.20元、奖金0元、社会保险缴费164,664.89 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347,850.00 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元、离休费0 元、退休费120,864.77 、抚恤金0 元、生活补助9,960.00 元、医疗费0 元、助学金 元、奖励金 0元,住房公积金144,060.00 元、提租补贴0 元、购房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 元;公用经费 44.4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510.60 元、印刷费12,185.00 元、咨询费(税源调查) 0 元、手续费 0 元、水费 0元、电费 0 元、邮电费7,204.75 元、取暖费12,006.00 元、物业管理费 0 元、差旅费73,379.50 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70,892.03 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6,707.00 元、公务接待费4,178.00 元、专用材料费99,829.00 元、劳务费 0 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15,282.00 元、福利费27,508.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08.83 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办公设备购置 0 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元。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6.50万元,支出决算为 5.65 万元,完成预算的 86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23 万元,完成预算的 8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42 万元,完成预算的 84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23 万元,占 8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42 万元,占 84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2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5.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42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 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2 万元,下降1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4 万元,(下降)20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4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0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调整,增加差旅费支出。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市客管办附件1-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 (1).xls
新疆博州博乐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