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环保局201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㈠ 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博乐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制定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区域、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㈡ 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博乐市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㈢ 承担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博乐市减排目标的责任。执行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减排目标制定博乐市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㈣ 负责提出博乐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博乐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㈤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博乐市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对博乐市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草案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博乐市的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
㈥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协助州环境监测站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负责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㈦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㈧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源、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㈨ 协助自治州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自治州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负责自治州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和环境信息与统计数据中心的运行;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报制度,负责发布自治州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㈩ 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环保局设2个内设机构:
㈠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人事、档案、保密、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提案议案、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
㈡ 业务科
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负责博乐市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水体、大气、土壤、噪声、有毒化学品、固体废物和医疗垃圾等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指导循环经济和推动清洁生产等工作;开展文明生态村(镇)及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㈢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环保局有两个内设机构:环境监察大队及环境监测站。
行政编制4名,实际人数6名;环境监察大队(参照):10名,实际人数8名;环境监测站(事业):8名,实际人数14名。
二、博乐市环保局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博市财发[2013]92)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环保局收入预算为19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8.8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3年博乐市环保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9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8.82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8.82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47.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4万元。
㈢2013年博乐市环保局收支预算公开
明细到“类”, (详见附件1)。
㈣2013年博乐市环保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明细到“款”, (详见附件2)。
三、博乐市环保局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2013年博乐环保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5.8万元(详见附件3)。
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未安排
㈡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2.6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业务工作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3.1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项目等专项业务公务用车的租车下乡指导包村燃料费支出。
附件:1、2013年博乐市环保局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博乐市环保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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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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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1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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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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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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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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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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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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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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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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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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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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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城乡社区支出
|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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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99
| 本年支出合计
|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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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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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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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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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199
| 支 出 总 计
|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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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博乐市环保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博乐市环保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 目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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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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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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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博乐市环保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
部门名称:博乐市环保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财政拨款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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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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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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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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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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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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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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