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的总体要求拟订博乐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拟订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拟订博乐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和步骤,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统计、分析和发布教育和科学技术基本信息。
3. 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招生考试工作。
4. 组织、指导、协调博乐市各类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双语”教育工作。
5.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建设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6.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负责统筹博乐市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指导、协调博乐市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7.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
8.指导博乐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博乐市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培训学习及其他有关工作。负责实施博乐市有关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参与实施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工作。
9.负责博乐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纪检监察、信访纠风工作。指导博乐市各级学校、幼儿园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关工委工作。
10.检查、指导博乐市各学校常规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工作。
11.协调内地省市与博乐市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12.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纲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管理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在博乐市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
13.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博乐市各有关部门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1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的预、决算及其使用的动态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15.负责全市科技示范与科技创先活动,根据博乐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考核,协调组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和自治区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考核有关事宜。
16.协同有关部门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管理干部、科研学术带头人和城乡经济技术带头人的重点培训工作。
17.负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协调博乐市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18.拟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并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
19.负责博乐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各类科技机构,指导博乐市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20.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科技统计等工作。
21.指导、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科教兴市”工作,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
22.管理、监督、检查博乐市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23.贯彻执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博乐市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博乐市专利管理实施工作。
24.组织科技人员参与博乐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咨询活动。
25.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教育局内设9个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固定资产、档案、保密、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育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教育政策、法规;负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教育办
做好全市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农村学校远程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以及全市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培训工作。
3、人事办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评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外事工作,特岗教师、市聘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4、招生办
负责全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初中升学考试、体育加试工作,疆外高中班、疆内初中班的招生工作。
5、核算办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财务收支核算工作,以及编制学校预算、决算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项目工程资金的支付工作。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基础会计规范化达标工作,普通高中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6、项目办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核、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建立工作
7、思政室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查、信访纠风、党员评议工作。
8、两基办
负责全市两基及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检查、总结、统计报表工作。
9、双语办
负责全市教育协调学前双语发展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总结工作,负责学前双语教师的培训工作。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博乐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10人,事业编制39人。
在职人数84人,退休人数40人。
四、博乐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教育局收入预算为7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307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教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7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218万元,项目支出6089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为12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万元,项目支出6089万元
博乐市教育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教育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
2.增减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3万元。
附件:博乐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