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博乐市城市规划范围内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发展战略,编制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博乐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负责起草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业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博乐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的各类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统一管理。
5、负责公共客运交通企业经营资质、公交线路的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公交线网规划、新辟公交线路的勘察、设置;对从事公共客运交通经营的企业、个人进行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批。
6、负责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行政执法,依据法规和规章管理公共客运交通市场,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制定和实施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各类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服务标准,对经营公交的车辆进行技术性能、服务设施、运营标志等方面的技术管理,加强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组织监督检查。
8、负责对城市出租车辆发放特许经营权证、营运证、服务资格证。
9、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公共服务场所(站、点)设置方案及管理
10、负责博乐市行政辖区内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日常营运和规范化优质服务的监督检查。
11、负责博乐市行政辖区内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进行日常稽查,保证客运行业优良经营秩序;
12、参与制定公交线网规划、新辟公交线路的勘察、设置;
13、维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等行为。
14、指导和组织公共客运交通行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15、指导公共汽车行业协会和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的活动。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客官办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城市客运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业务科
负责博乐市城市出租汽车办证、过户手续、受理乘客投诉工作、违章处理工作、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博乐市客管办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全额编制指数7名,自收自支编制指数5名。
事业在职10人,工勤在职13人,合计在职人数为 23人。退休人员4 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99.02万 元:1、基本支出预算199.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3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31万元。
附件:1、2016年博乐市客管办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博乐市客管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博乐市客管办“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
博乐市客管办2016年博乐市本级预算公开三张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