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按照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结合博乐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和制订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行业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提出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审核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规划;参与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园林绿化比例和分布的审核。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组织园林绿化科技成果转换、推广工作,负责苗圃、温室的设立、建设、管理和变更,做好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促进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检查和园林绿化成果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系统内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和系统内绿化设施的日常建设和管护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病虫害进行预警、预测、防治;对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及系统外其他绿地有监督和技术指导的职能,同时协助绿化委做好“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合格单位的评定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绿地占有或临时占有等审核审批;负责办理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移栽、砍伐审批手续,依法保护和监督、管理城市古树名木。负责绿色图章制度的执行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绿化工程项目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在申报图纸上加盖绿色图章后,方可由建设单位交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手续。协助进行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考核和职称评定,组织园林绿化技术交流活动。负责指导建制镇园林绿化等方面工作。承办市党委、人民政府及州、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博乐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副科级单位。
(三)、隶属关系: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隶属于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办公室(财务室、人事办、)、业务办公室(工程科、技术科)、绿化队(绿化一队、绿化二队、绿化三队、南城队、苗圃队、植保队、修剪队)
(五)、人员编制:博乐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列全额事业编制45名。
(六)、领导指数:领导指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七)、人员结构:博乐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专业技术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50%,事业管理人员比列8%,工勤人员比列42%。
(八)、经费形式:博乐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财政拨款全额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园林绿化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650.79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7.72万元,其他收入637.3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5.74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650.79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5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7.72万元,占82%;其他收入637.33万元,占18%.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3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52.3万元,占15%;项目支出3077.73万元,占8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917.72万元,支出3013.45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4.4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4.44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2)养护绿地面积剧增,养护管理经常性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
(一)基本支出:2080505支出49.68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00.62万元,占23%。2299901-其他支出2万元, 占0.7%。
(二)项目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68.65, 占57%,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96.75,占16%。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2.23,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6.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53%。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67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8.55%,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从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大成观澜荒山绿化款。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2120902-82.83万元,2121301-25.57万元,2121302-551.19万元,2121399--14万元。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5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7.5万元、津贴补贴129.15万元、奖金4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21.08万元、伙食补助费0.11万元、绩效工资46.93万元、退休费/元、生活补助0.41万元、救济费0.7万元、住房公积金36.77万元、独生子女费0.6万元;办公费2.79万元、培训费2.51万元、采暖补贴9.74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65万元,支出决算为20.65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48万元,占9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占1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48万元。博乐市园林局2016年共有21辆车,其中:有1辆桑塔纳车,皮卡车8辆,长安小型货车1辆,中型客车1辆,洒水车3辆,打药车1辆,五十铃货车1辆,小翻斗车1辆,高空作业车1辆,随车吊1辆,挖掘机(两头忙)1辆,柳工铲车1辆。5.6万元只统计桑塔纳车和1辆皮卡车的运行费用(局长和副局长使用)。其他皮卡车辆用于各个绿化队组使用。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6 万元。主要用于局长和副局长使用的桑塔纳1辆、皮卡1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用于各个绿化队组职工春秋季节加班误餐补助0.17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48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增长(下降) -100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次数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 0万元,增长0 %。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608.02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