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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7年09月01日

来源:博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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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㈠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的总体要求拟订博乐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拟订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㈡ 拟订博乐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和步骤,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统计、分析和发布教育和科学技术基本信息。

㈢ 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招生考试工作。

㈣ 组织、指导、协调博乐市各类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双语”教育工作。

㈤ 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建设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㈥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负责统筹博乐市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指导、协调博乐市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㈦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

㈧指导博乐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博乐市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培训学习及其他有关工作。负责实施博乐市有关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参与实施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工作。

㈨负责博乐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纪检监察、信访纠风工作。指导博乐市各级学校、幼儿园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关工委工作。

㈩检查、指导博乐市各学校常规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工作。

(十一)协调内地省市与博乐市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纲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管理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在博乐市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

(十三)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博乐市各有关部门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十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的预、决算及其使用的动态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十五)负责全市科技示范与科技创先活动,根据博乐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考核,协调组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和自治区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考核有关事宜。

(十六)协同有关部门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管理干部、科研学术带头人和城乡经济技术带头人的重点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协调博乐市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十八)拟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并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

(十九)负责博乐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各类科技机构,指导博乐市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二十)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科技统计等工作。

(二十一)指导、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科教兴市”工作,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

(二十二)管理、监督、检查博乐市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十三)贯彻执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博乐市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博乐市专利管理实施工作。

(二十四)组织科技人员参与博乐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咨询活动

(二十五)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教育局内设9个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固定资产、档案、保密、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育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教育政策、法规;负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教育办

做好全市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农村学校远程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以及全市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培训工作。

3、人事办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评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外事工作,特岗教师、市聘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4、招生办

负责全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初中升学考试、体育加试工作,疆外高中班、疆内初中班的招生工作。

5、核算办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财务收支核算工作,以及编制学校预算、决算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项目工程资金的支付工作。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基础会计规范化达标工作,普通高中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6、项目办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核、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建立工作

7、思政室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查、信访纠风、党员评议工作。

8、均衡发展办

负责全市两基及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检查、总结、统计报表工作。

9、双语办

负责全市教育协调学前双语发展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总结工作,负责学前双语教师的培训工作。

三、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教育局编制人数 49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 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9人。 实有在职人数89 人,其中:行政(参公)在职8人,事业在职81人。离退休人员3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收支管理。对照预算,认真检查各项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将尽可能实现的收入完全列入本年度,将本年度的支出,尽可能清理净化,加以压缩。在预算执行的最后环节,要把好增收节支关。

2、清理资产与负债。清理检查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及资产的运行质量(按有关规定做好这项工作);清理检查各项往来款的情况及使用质量。

3、与有关部门核对好各项基本数字及进一步审查各项开支标准。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952.55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3128.05万元,其他收入295.7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8.77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952.55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2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8.05万元,占91.36 %;其他收入295.73万元,占8.6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9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53.82万元,占58.94%;项目支出 942.97万元,占41.06%;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3128.05万元、2208.3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0.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49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1704.22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监控设备在12月31日拨付教育局,2016年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援博资金款项未付形成资金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教育支出1732.52万元,占80%;公共安全支出16.57万元,占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1万元,占7%;农林水支出164.09万元,占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万元,占0.05%;其他支出100.32万元,占4.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7.66万元,支出决算为217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2.47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65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378891.28元,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增加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全部用于其他支出,占10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02454.39元,其中:人员经费11331278.5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20643.06元、津贴补贴2849501.4元、奖金356183元、社会保险缴费1252782.13元、伙食补助费0 元、绩效工资 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5700元、离休费0 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123639元、生活补助 0元、医疗费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647036.5元、住房公积金684358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名职工探亲路费 和独生子女费 );公用经费2158275.8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15278.1元、印刷费606.47元、咨询费(税源调查)0元、手续费4954.21元、水费19115.86元、电费10341.91元、邮电费46969.21 元、取暖费2977.11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59017.5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16570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176967.69元、公务接待费89344.65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27020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44000元、福利费79806.12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997.01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 、办公设备购置0 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687.33元,完成预算的63.91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2997.01元,完成预算的86.4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50690.32元,完成预算的33.79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2997.01元,占4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50690.32元,占14.48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2997.01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50690.32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50690.32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4个、来宾8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2997.01元,下降2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690.32元,下降97.12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1175.84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了156.75万元,上升388.37 %。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费增加。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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