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机构
博乐市文物局(博物馆)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文物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博乐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和抢救、发掘、维修、展览工作。(3)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文物市场和文物流通业务。(4)负责博物馆建设、免费开放及馆际交流。(5)编制和申报文物保护项目及文物事业经费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博乐市文物局(博物馆)编制数4人,2016年实有人数7人,参照公务员编制3人,工勤在职人数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截至目前共巡查20余次,确保了全市文物的安全。同时做好城市基本建设文物勘察工作。今年勘察工程用地文物调查4次。
二是积极申报文物保护项目。完成了达勒特古城遗址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项目、赛里木湖古墓群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项目、达勒特古城遗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达勒特古城遗址文物保护融资项目和博乐市博物馆建设等项目的制作申报工作。
三是做好青得里乡泉水沟遗址和达勒特古城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完成与中国人民大学北方民族考古研究所就青得里乡泉水沟遗址考古发掘对接、现场考察、签订考古发掘协议、安排考古队食宿、阶段收尾等工作。协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古研究所完成达勒特古城遗址考古发掘前期和发掘工作。2016年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2016年于8-10月对达勒特古城进行了首次主动性考古发掘。发掘区域主要位于内城西部及东门内侧,发掘面积约260平方米。发掘重点在于内城西部,该地地势西高东低,共布5x5的方10个(T0817-T1118),发掘深度0.35-3.5米。内城东门内侧的探沟为南北向,长10、宽2、深0.7-1.65米。中部有一水渠遗迹,为上世纪村民所修。出土物仍以陶片为主,间杂零星玻璃残件、陶纺轮及金箔等。为积极宣讲文物保护法规及展示考古发掘成果、增进同行交流及助力地方和谐,本次考古发掘特于10月15日设立公众开放日,及时、准确地绍介工作的进展及成绩,也借此听取各方的意见与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四十届“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活动和第十四个自治区“文物保护宣传周”活动,以“博物馆与文化景观”为主题,积极组织博乐市民间文物收藏人员带藏品参加州文物局举办的“专家免费文物鉴定”和文物保护暨民间收藏知识讲座活动。
五是做好博乐市“民族团结进步年--流动博物馆”巡展系列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从9月7日至10月25日,为期30天,共举办60场。博乐市文物局等4人组成的宣讲团到博乐市辖区6个乡镇场82个人员密集村队进行巡回展览和现场讲解,围绕“新疆古代服饰”、“新疆历史”、“新疆宗教演变史”三个主题,讲述了新疆地方史、民族史、新疆宗教演变历史轨迹、新疆古代服饰等内容,让村民不出村就了解到新疆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服饰和宗教的演变过程。
六是完成馆藏文物档案的整理。认真填写馆藏档案。
七是继续完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
八是做好“两学一做”“对党绝对忠诚”学教活动。在认真学好规定篇目的同时学好自选篇目《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批示》、《李克强同志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批示》、《刘延东同志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全国、自治区、自治州文物会议精神。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乐市文物局(博物馆)2016年度部
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30.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64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30.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1.84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8.80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64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2万元,占40%;项目支出126.12万元,占6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160.64万元、支出211.84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的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46万元,占9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3万元,占8%;公共安全支出0.64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21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8.41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超预算的4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8万元,超预算的4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8万元,超预算4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8万元。因2016年人民大学一行20人来博乐泉水沟遗址进行考古发掘60天。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8万元,超4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1.46万元,增长5.83%。主要原因为:“访惠聚”经费及维稳支出。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