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㈠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有关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2)、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定和办法,以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3)、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办理相关质量监督手续。
(4)、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原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对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监督抽查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6)、配合上级开展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荐优和评优工作。
(7)、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投诉举报。
(8)、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强制性标准的质量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并实施行政处罚或转办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9)、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总体情况,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汇总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定期上报相关数据。
(10)、完成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博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博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投诉受理等工作;负责单位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质量安全监督科。
对博乐市、各乡、镇、场在我站办理监督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依据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等建设主体各方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管理。受理管辖区域内的工程投诉举报。
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强制性标准的质量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并实施行政处罚或转办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人数 5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人。 实有在职人数19人,其中:事业在职19人,离退休人员1 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我站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市政府、市住建规划局对博乐市的建设工程项目及公共建设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及新、改、扩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10.19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308.7万元,其他收入1.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15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10.18 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04万元,占99 %;其他收入0.15万元,占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1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08.19万元,占99 %;项目支出2万元,占1%;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8.7万元,支出308.05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57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公共安全支出4.52万元,占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万元,占21%;城乡社区支出237万元,占76.5%;其他支出2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84万元,支出决算为30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8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 万元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占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69194元、津贴补贴711243.73元、奖金0元、社会保险缴费267676.36元、伙食补助费0 元、绩效工资147185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3308.0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1576.17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9262元,包括:离休费 0 元、退休费0、抚恤金 0元、生活补助10527元、医疗费0 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149015元、住房公积金170548元、采暖补贴:29172元;提租补贴0 元、购房补贴0元;公用经费13.04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700.07 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税源调查)0 元、手续费865元、水费0、电费1183.14元、邮电费0 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25485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50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4828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0 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2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17.88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0、办公设备购置0 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0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2万元,完成预算的56.8%,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2 万元,完成预算的56.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2 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 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2 万元,增长-2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增长(下降) -27 %。具体原因如下:无来访单位。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4万元,增长9 %。主要原因为:“访惠聚”经费及维稳支出增加。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