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博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财政拨款全额预算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㈠主要职能:
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管理博乐市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城市建设的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博乐市村镇建设;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内设8个职能科室(部门):办公室(12319办公室)、城建项目办公室、人事组织办公室(监察办公室)、建管办公室、抗震办(乡建办)、招标办、风景管理站、供热节能办,内设机构与2015年相比无变动情况。
㈢所属事业单位
博乐市城建档案馆、博乐市房地产管理局、博乐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博乐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博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博乐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博乐市统筹站属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均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度,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有编制29名,其中行政机关人员编制11名、事业编制18名。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局在职人数为4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数8人;事业人员3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人数12人)。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152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63.67万元、其他收入6091.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066.76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1521.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69.38万元。
因工程项目建设减少,2016年度收入和支出分别比2015年度减少39.71%和23.21%。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45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63.67万元,占75.09%;其他收入6091.29万元,占24.9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65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48万元,占2.34%;项目支出26028.86万元,占97.6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18363.67万元、支出19131.05万元,分别比2015年度减少42.38%和38.60%。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1.9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3%,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21%。
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公共安全支出8.42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5万元,占0.44%;节能环保支出292.80万元,占2.31%;城乡社区支出2505.87万元,占19.81%;农林水支出70.18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9717.57万元,占76.81%;其他支出2.00万元,占0.02%。
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99.67%。
六、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6479.0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7 %,比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32%,主要原因是2016年廉租住房支出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均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几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680.96万元,占87.6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98.11万元,占12.32%。
㈢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79.07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9.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3.98万元。
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129.55万元、津贴补贴206.80万元、奖金31.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2万元、生活补助21.41万元、奖励金21.41万元、住房公积金35.14万元、采暖补贴40.5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17.18万元、印刷费7.73万元、手续费0.08万元、电费0.03万元、邮电费1.64万元、差旅费9.29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委托业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0.47万元、福利费2.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6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5万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均为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9万元,完成预算的81.06%,其中: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的77.67%;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98.00%。
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占7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占20.15%。具体情况如下:
1. 2016年我局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1.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审验费等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0人次,支出国内接待费2.94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局“三公”经费支出145928.90元,比上年减少11885.95元,降低7.5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521.00元,比上年减少2912.85 元,降低2.44%; 公务接待费29407.90元,比上年减少8973.10元,降低23.38%。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8万元,比2015年减少46.67万元,降低38.68%。主要原因为:控制运行开支。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㈠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㈡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㈢“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