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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达勒特镇卫生院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7年09月01日

来源:博乐市达勒特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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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并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工作。

3、落实免疫规划,适龄儿童能及时得到免费接种服务。

4、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5、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收集与报告。

6、医疗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及时做好急诊抢救转诊工作。

7、提供医疗咨询、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8、承担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9、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0、负责对村级卫生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达勒特中心卫生院有4个内设机构:

1、公共卫生科。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规划、实施、总结等工作,负责有关表册卡单等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疫情上报等地方病防治工作。

2、医疗组。严格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检查正确、诊断正确、治疗得当,熟悉并掌握业务技术操作技能。经常与各科室进行沟通、协调和配合。

3、护理组。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定期培训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经常与医疗组进行沟通、协调和配合。

4、办公室。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各种文件,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财务室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规定做好卫生院的相关经济活动,做到合理、合法、真实。负责提供上级及有关单位需要的数字、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达勒特中心卫生院编制人数 28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8人。 实有在职人数 27人,其中:事业在职27人。离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65.27 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92.57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909.1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57万元,占61 %;其他收入15.74万元,占1.6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81.44万元,占75%;项目支出227.66万元,占25 %;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592.57万元、支出决算523.64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57.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99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2)差旅费标准提高。(3)新增中医创建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23.64万元,占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9.02万元,支出决算为52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2%。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 万元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34万元、津贴补贴66.12万元、奖金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0.17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38元、职业年金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万元、离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22.98万元住房公积金19.93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采暖补贴5.21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0名职工探亲路费0元和独生子女费0元 );公用经费1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1万 元、印刷费0.07万元、咨询费(税源调查)0万元、手续费0.025万元、水费0万、电费0.33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取暖费7.16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91万 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88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专用材料费0.01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24万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0万 元、专用设备购置0.6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0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 0.81万元,完成预算的24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3万元,完成预算的21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占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占3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3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0个、来宾3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下降3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下降62.5 %。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0万元,减少0%。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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