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㈠主要职能:文化馆(文艺工作团)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活跃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2、宣传组织文化活动。
3、指导村级文化室开展文化活动。
4、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手记、交流及整理编辑。
5、弘扬民族文化,着力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收集整理与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
图书馆
1、保存人类文化遗产。
2、开展社会教育。
3、传递科学情报。
4、开发智力资源,承担人才培养。
5、提供文化娱乐。
书画院
1、宏观管理我市的书画创作工作,掌握我市的书画创作动态。
2、组织书画家深入生活进行采风活动,创作高质量的书画作品。
3、开展书画学术研讨活动,提高我市的书画整体创作水平。
4、积极开展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努力培养书画艺术新人。
5、积极组织全市书画文艺工作者参加国家、省、市专业协会举办的创作展览。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3个单位编制人数11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1人。实有在职人数35人,其中:事业在职35人。离退休人员6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按照2015年自治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2015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
2015年以党的十八大及为契机,广泛开展了各类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于特色、贴近生活、内容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一是围绕博州“去极端化”十大活动,开展了博州好声音、民族舞蹈大赛、街舞大赛、小品大赛等比赛的博乐市分赛区的比赛;二是精心组织了第十四次百日广场文化艺术节活动,市区、各乡镇场、各街道、社区共演出100余场,参演人数近万人;观众人数达598000人;三是积极开展送文化进村巡回演出活动80场次;四是“文化三下乡”演出8场,“四进社区”演出12场,走边关慰问演出2场。五是积极开展“三八”妇女节、祖鲁节、肉孜节、古尔邦节等传统节日的文化活动4场,六是环赛里木湖自行车赛闭幕式晚会、祝赞词比赛等活动。七是创作文艺精品参加各类小品大赛并下乡演出。
2015年博乐市文化馆组织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一是开展了农民画培训班,在青得里乡、贝林哈日莫墩乡长年开设农民画培训班,累计培训达2000人次;二是开展了维吾尔族书法培训班,在青得里乡长年开展书法培训班,寒暑假开展少儿书法培训,平时在村队文化室开展成人书法培训,培训达750人次;三是组织开展了哈萨克族器乐“冬布拉”培训班,每周六、日在博乐市文化馆排练厅上课,培训人次达1100人次;四是开展了美术精品展览,今年共举办书画展览6次,来自各界的上千幅作品参展,参观人达30000人次。四是开设基层服务点,进行基层文化、艺术、美术扶持,博乐市文化馆青得里乡、贝林哈日莫墩乡、乌图布拉格镇设基层服务点,每月进行1次文艺演出,共进行了多次艺术培训,并为基层点乡村文化室绘制文化墙上千平方米。
博乐市文化馆、博乐市文艺工作团认真落实“文化三下乡”“四进社区”送文化进村巡回演出等活动,共105场次,其中举办各类专题演出10余场,节目数量950个,参与活动的演员达12500余人,观众人数达20万余人,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馆免费开放活动的受益率;上半年组织群众文化及辅导时间累计达500天以上。
----加强保护非遗工作,重视逐级申报工作。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我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我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2014年通过调查共搜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线索3个,并进行了登记造册。经专家小组评审,公布了3项博乐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名市级传承人;2项成功申报自治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名自治区级传承人。
截至目前,共有18项入选博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入选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16名州级传承人,4名区级传承人,1名国家级传承人。
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利用传统节日祖拉节、非遗日宣传活动、广场文化艺术节、送文化下乡等活动来努力宣传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在对江格尔齐的保护工作中,除如数发放传承补助外,为解决后顾之忧外,为能更好的进行传承工作,组织下乡、下社区培训“江格尔、萨吾尔登”活动,培训人次达到3000多人次,培训课程时间达到53天。在蒙古族文史的挖掘和整理工作中,今年出版“博乐市蒙古族文史论文集”一书。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博乐市文化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68.25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468.25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484.75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8.25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5万元,占76%;项目支出115.25万元,占2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8.25万元、支出484.75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2)差旅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文化支出412.7万元,占85%;艺术表演团体13.12万元,占3%;文化创作与保护11.98万元,占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95万元,占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0%。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完成预算的81.37%,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预算的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87.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占5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占40.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2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0个、来宾4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增长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2万元,下降14%。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0万元,增长0%。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市文化馆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xls
新疆博州博乐市文化馆(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