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市直机关党工委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市直机关党工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直机关党工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市直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党组织工作的督查。
2.指导、协调市直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3.负责和指导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
4.负责和指导市直单位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审批市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审批市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建立、换届改选、补选和组成人员的任免工作。
6.协助党委(党组)管理市直单位党组织和群众团体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7.配合纪检部门督促工作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
8.领导市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审批市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处理意见。
9.负责市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辖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转出工作。
10.负责市直单位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上交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督查市直单位党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根据市直单位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任务、职责和领导班子建设的不同特点,做好对不同类型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工作。
13.负责企业初级政工职称的评审及中级以上职称审核、申报工作。
14.承办博乐市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直机关党工委下属科室:机关党员电教工作室,
市直机关党工委编制数5,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5人,增加0人; 退休0人,增加0人;离休0人,增加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20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
二、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党工委收入预算12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120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
三、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党工委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12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0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
四、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105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万元。
五、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105万元,占87.5%。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万元,占1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缴费增加。
六、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1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23万元、津贴补贴34.04万元、奖金3.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79万元、住房公积金8.79万元、医疗费4.28万元、采暖补贴0.77万元、奖励金0.15万元。
公用经费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万元、取暖费1.43万元、工会经费0.47万元、福利费0.85万元。
七、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全部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八、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万元。
九、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市直机关党工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 市直机关党工委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直机关党工委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2.26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7.47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市直机关党工委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