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制止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并对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管理集会、示威活动。
(七)管理户政、国籍、边防治安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博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宜。
(八)羁押监管犯罪嫌疑人、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
(九)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博乐市公安科学技术、公安信息技术建设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宣传工作、组织开张博乐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十二)承办博乐市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博乐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总数为20个,其中执法勤务机构11个、综合管理机构3个、派出机构5个、监管机构1个。
(一)执法勤务机构设置
(1)指挥中心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刑事侦查大队
(4)交通管理大队
(5)治安管理大队
(6)禁毒大队
(7)出入境管理大队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9)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10)巡警大队
(11)警务督察大队
(二)综合管理机构设置
12、政工督察办公室
13、法治办公室
14、警务保障办公室
(三)派出机构设置
15、东风派出所
16、红星派出所
17、顾里木图派出所
18、青达拉派出所
19、南城派出所
(四)监管场所设置
20看守所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公安局行政编制人数211人,工勤机关事业编制4人,其中:派出机构人员编制84人,领导6人、科室领导30人、执法人员91人。实有在职人数368 人,其中:行政(参公)在职224人,事业在职144人。
第二部分博乐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7760.25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 12589.92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4046.58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76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89.92万元,占72 %;其他收入5171万元,占28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04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8.60万元,占 63 %;项目支出4677.98万元,占37 %;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财政拨款收入12589.92万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89.92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0.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93 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3)差旅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占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87 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万元,主要原因是: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万元,占 %;城乡社区支出 万元,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万元,占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68.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31万元、津贴补贴 2869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071万元、伙食补助费6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5万元、离休费19.3万元、抚恤金4.4万元、医疗费10.6万元、奖励金150万元、住房公积金3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万元;公用经费1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6万 元、印刷费29万元、咨询费12万元、手续费2.4万元、水费17万、电费 74万元、邮电费6万元、取暖费86万元、物业管理费12.3万元、差旅费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53万元、租赁费6万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 元、被装购置费132万元、专用燃料费8万元、劳务费61万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1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541.1万元,完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1.1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9.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1.1 万元,占 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 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9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1.1 万元,增长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 万元,增长(下降)45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