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双重经营制度政策的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3、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案件的审核,农村集体资产收益评估,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
4、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审核备案,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民负担案件查处与信访处理。
5、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落实。
6、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经收益监测,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农经信息管理,农经统计数据分析。
7、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合作经济组织政策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设立审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监测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业行业协会管理。
8、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一村一品”建设与发展,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实施管理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农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设三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内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财务、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土地管理办公室
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工作;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指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处理。
3、综合业务室
承担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项目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一村一品”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业行业协会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综合管理,农经收益监测,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工作。
(三)人员编制
博乐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参照编制10名,其中局领导职数2名。
(四)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情况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始终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扎实有序地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全市6个乡镇场138个自然村1.46万户5.35万农民共计54万亩土地实测工作已完成。138个村队的地籍图绘制、测绘数据矢量录入数据库工作已完成,1个村因权属存在争议未进行确权。当前,在确保进度服从质量前提下,对三家测绘公司的数据库进行合库、抽验审核;与市档案局进行对接,做好村级、乡级、市级三级归档工作;准备建设农村承包土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土地清查工作:按照市党委政府安排,自2015年12月至今对6个乡镇场134个村农村承包土地进行清查,已清查责任田、机动地、四荒地总面积43.9万亩,超开面积4.6万亩各村以其他方式承包给农民并收取承包费,增加了村集体收益。
农村土地流转及土地整合工作:
继续引导农村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对不规范的流转合同进行了完善,做到了土地流转依法、自愿、有偿,从根本上确保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市土地流转18.44万亩,土地整合15个村3.33万亩。
4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上半年共接待农民群众30余人,给咨询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群众耐心讲解法律政策,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主动受理、积极办案,确保不因土地纠纷发生越级上访。共受理土地纠纷案件6起,成功调解5起,1起正在调查核实中。
2、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建设情况
加强指导,突出示范社建设
4月,对全市已成立的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研,指导各个合作社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僵尸、空壳”合作社的清理力度。今年采取各乡镇场先行进行自查清理,我局重点对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正常运行的合作社再贷款贴息时不予考虑。截止目前,我市成立了216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涉及到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农业技术等其他行业。通过规范引导,已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6家、州级规范社22家。合作社取得无公害认证13个,注册商标有3家,品牌效益初显,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合作社的发展支持,鼓励合作社通过贷款加快发展步伐、提升整体实力、增强带动能力,并对2015年申报的财政补助贴息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的1家合作社进行了跟踪检查,合作社贴息资金18万元全部到位,提高了融资能力,减轻了合作社还贷压力。
积极推进农业电子商务
5月,我局组织召开了“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座谈会。参与座谈的有畜牧局、农经局及全市17家涉及养殖、瓜果蔬菜种植、禽蛋、奶制品农民合作社。本次座谈会主要是围绕成立博乐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并进一步开展农业电子商务为重点讨论内容。
积极开展家庭农场认定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认定家庭农场标准和程序,对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兴办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以种养为主的家庭农场,按照农场主申报、村公示、乡审核、市认定的程序开展了家庭农场的申报认定工作。今年,我市6个乡镇申报认定了50个家庭农场。
3、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加强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切实推动权利公开透明运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全市6个乡镇场村级财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乡镇场按规定每季度公开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四统一”(即,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统一时间、统一程序)进行公开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农牧民群众意见要求,对村级财务公开栏的设置和公开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充实,90%的村队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对群众比较关心的低保户、土地清理、各项惠农补贴发放情况等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进行书面公示,对已公开过的资料及时立卷整理,归入村级财务档案,以便随时查询。
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为加强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与管理,切实实现财务公开透明运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局对2016年第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督查,各村基本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进行公开,重点对农民关心的土地清理、土地确权、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是否进行公示进行督查。
开展重点审计。一是抽调审计、农业局、种子站、农经局、各乡镇农经站人员组成六个联合审计组,对全市155个村队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为村级换届做好准备。二是对涉及村级财务信访案件的村进行专项审计。并就审计结果给上访群众作了细致的答复。
统计工作
完成了2016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测算工作,并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2016年2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文件《关于开展一村一品发展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审核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条件的行政村和乡镇填报的基础表,确保无误后使用网络统计程序统一录入。及时上报了博乐市2016年农资调查表等各类农经信息统计报表。
5、农村经济统计预测分析工作
据预测,2016年全市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不含国营农牧场)276899万元,同比减少1.47%,其中:第一产业收入170726万元,农村第二产业收入58311万元,农村第三产业收入47861万元,全市农民外出务工人数达2.1万人次,外出务工收入为26924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收0.91%。预计2016年全市农牧民人均收入14267元,较上年增长1019元。
6、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前期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现代农业的发展,2016年,博乐市被定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市,为更好的组织、协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6年9月,我局与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在达镇召开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押贷款示范村建设试点启动仪式,并对示范村进行授牌及与农户签订贷款意向书。正在争取2016年10月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届时根据自治区农业厅的安排部署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坚持依法有序、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7、认真开展党建及住村工作
我局切实履行职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作廉政宣传版面,开展道德讲堂、学唱廉政歌曲活动,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筑牢思想防线;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大小事项征求意见统一上会,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以节本增效为基点,缩小“五公经费”开支,并将年度收支预决算数据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公开。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三城同创”、“精准扶贫”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爱心一元捐”精准扶贫捐款及结对子活动,帮扶困难群众1户2人、慰问3次帮扶资金2600元。积极组织捡垃圾、文明劝导、公交站台执勤、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党员阳光基金募集等学习实践活活动,认真实施“3+1”助学活动慰问贫困学生。
下派到达勒特镇喇嘛敖博南村驻村工作组,积极参与村级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村级换届工作,协助村领导班子为民做实事、解民忧,共组织村民联谊2次,捐赠化肥8吨,价值34000元;与村级党支部联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宣传“去极端化”、“民族团结进步年”、“法治新疆”、“80、90、00”青年宣传教育;协助村队组建草根宣讲队;协助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率先在达镇种植业结构调整,建立结构调整示范对比田。
1、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工作;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清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指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处理。
2、承担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项目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一村一品”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业行业协会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综合管理,农经收益监测,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工作。
第二部分博乐市农经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乐市农经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7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1.4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1.01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672.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8.22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4.24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32万元,占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4.11万元,占38%。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4万元,占40.23%;项目支出226.07万元,占59.7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5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32万元,上年结转384.09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551.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4.1万元,结转下年277.31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2.4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支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6万元,占0.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9万元,占7.18%;科学技术支出0.46万元,占0.17%;农林水支出250.89万元,占91.53%;其他支出1万元,占0.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6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2.79%。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21万元、津贴补贴37.68万元、奖金4.0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万元、离休费0、退休费0、抚恤金0、生活补助0、医疗费0、助学金0、奖励金7.18万元、住房公积金9万元、提租补贴0、购房补贴0,采暖补贴2.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公用经费10.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1万元、印刷费0.68万元、咨询费0、手续费0、水费0、电费0.12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取暖费0.15万元、物业管理费0、差旅费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维修(护)费0.05万元、租赁费0、会议费0、培训费0、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0、劳务费0.46万元、委托业务费0、工会经费0.11万元、福利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税金及附加费用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其他资本性支出0。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9.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占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占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8个、来宾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下降1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下降9.1%。具体原因如下:我单位例行节约成本。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因我单位有些项目无财政拨款,所以财决06-2表、09表、10表、10-1表、10-2表、11表无数据,空表无法从系统中导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