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
街道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单位团体和各类经济组织、团结组织辖区内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并保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职能部门派驻街道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协调、组织辖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8、负责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向上一级人大、政协机关反映群众的呼声,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9、负责街道纪检、信访、老干工作。
10、领导本街道武装工作。
11、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辖区城市管理计划,对辖区内的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等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3、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4、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
6、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7、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9、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内设3个职能办公室和武装部。
(一)党政办公室
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事处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并实施办事处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单位内部的行政事务、人事工资、编制预算;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信息、文印、信访、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起草、审核,检查、催办、反馈机关工作执行情况,掌握动态;负责办事处后勤保障工作,并组织落实。
(二)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
负责辖区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
街道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单位团体和各类经济组织、团结组织辖区内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并保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职能部门派驻街道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协调、组织辖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8、负责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向上一级人大、政协机关反映群众的呼声,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9、负责街道纪检、信访、老干工作。
10、领导本街道武装工作。
11、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辖区城市管理计划,对辖区内的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等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3、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4、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
6、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7、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9、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内设3个职能办公室和武装部。
(一)党政办公室
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事处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并实施办事处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单位内部的行政事务、人事工资、编制预算;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信息、文印、信访、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起草、审核,检查、催办、反馈机关工作执行情况,掌握动态;负责办事处后勤保障工作,并组织落实。
(二)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
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工作,抓好自身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负责辖区离退休党员、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干部的培训、选拔和管理;负责街道社区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负责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做好社区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街道纪检、老干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制定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处理民间纠纷,负责“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负责辖区的社区服务,安置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残疾人和城市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落实、管理、发放等工作;负责辖区侨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居民的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落实辖区各单位卫生、环境绿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防病保健、除四害、健康教育的宣传教育,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协助市容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生育指标的发放、“两证”的审核发放、药具管理与发放、计生保险、计生信访工作,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计划生育知识,组织指导计生协会开展活动。
武装部
负责承办辖区内民兵整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负责预备役、征兵、战时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担任战备执勤,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办事处是正科级单位,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于博乐市人民政府管理。列全额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142名,其中:正科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科级领导职数6名。
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1名,事业在职107名,合计在职人数为128名。离退休35名,其中离休2名,退休干部32名,退休一般人员3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㈠强化收支管理。以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管好用好行政经费,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稳步推进我州基层工作,为建设和谐平安博州作出新贡献。
四、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1张报表)
备注说明: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未导出数据。
第三部分
博州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905.10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3447.44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722.48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05.1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7.44 万元,占89.05%;其他收入427.65万元,占 10.95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2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3.51万元,占71.82%;项目支出1048.97万元,占 28.18 %;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77.44万元,支出3331.76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9.32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5.66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09.34万元,占78.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3.84万元,占20.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58万元,占0.59%,其他支出22万元,占0.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4.4万元,支出决算为33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18%,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和能力提升开展的项目资金减少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万元,占 %;城乡社区支出 万元,占 %;其他支出7万元,占10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0.5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9.48万元、津贴补贴 737.82万元、奖金6.9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251.33万元、伙食补助费231.13元、绩效工资94.3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9.7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元、离休费18.55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19.41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197.84万元, 住房公积金90.73万元,采暖补贴21.15万元,提租补贴0 元、购房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名职工探亲路费 和独生子女费 );公用经费463.00万元(含15个社区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34.57 万元、印刷费9.49万元、咨询费(税源调查)0.65元、手续费3.22万元、水费5.80万元 、电费30.06万元 、邮电费34.88万元、取暖费24.36万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31.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费45.78万元、租赁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1.86万元、培训费0.04万元、专用材料费3.88万元、劳务费10.35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4.10万元、福利费 8.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42.93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9.7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7.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0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 17.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76万元,完成预算的92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22万元,占94.6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6 万元,占15.35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2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22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6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6 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8个、来宾6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22 万元,下降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6 万元,下降3.15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2015年支出431.95万元,比2015年增加31.05万元,增长7.18万元。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 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