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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8年02月02日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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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街道党工委

(1). 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单位团体和各类经济组织、团结组织辖区内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 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3). 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并保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并指导社区党组织、新兴党组织的工作。

(4). 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 协调、组织辖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7). 负责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负责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向上一级人大、政协机关反映群众的呼声,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8). 负责街道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9). 领导本街道武装工作。

(10). 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 街道办事处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工作。

(3). 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4). 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 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6).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8). 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 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4个内设机构和武装部:

1、 党政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事处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并实施办事处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单位内部的行政事务、人事工资、编制预算;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会务工作、反馈机关工作执行情况,掌握动态;负责办事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2. 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工作,抓好自身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负责辖区离退休党员、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干部的培训、选拔和管理;负责街道社区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负责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做好社区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辖区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落实辖区各单位卫生、环境绿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防病保健、除“四害”、健康教育的宣传教育,开展卫生创建活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计生协会开展活动。

3. 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负责制定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处理民间纠纷,负责“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负责辖区侨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承担录入、上报基础信息数据,对辖区内群众的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联动受理、反馈等。

4. 纪检办

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遵守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查处本街道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承办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和街道领导交办的纪检监察案件,认真做好违纪人员的处理工作;负责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等纪检监察类的群众来信来访、检举、控告和申诉,并予以答复。

5. 武装部

负责承办辖区内民兵整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负责预备役、征兵、战时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担任战备执勤,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4个内设机构和武装部: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纪检办、武装部。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核定行政编制1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6名。

事业单位和编制:

㈠ 克尔根卓街道党员电教室。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㈡ 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环境保护工作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㈢ 社区事业服务中心。

1.锦绣社区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长江路社区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3. 北京南路社区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4.西环社区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5. 光博苑社区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6. 明珠社区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7. 双湖社区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8.华庭社区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9.快乐社区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单位编制数 70,实有人数 68人,其中:在职 68 人,增加或减少0人; 退休 0 人,增加或减少 0人;离休 0 人,增加或减少 0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功能分类

预算数

财政拨款(补助)

712.80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80.75

一般公共预算

710.00

202外交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2.8



教育收费(财政专户)


204公共安全支出


事业收入


205教育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06科学技术支出


其他收入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50



2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13



211节能环保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

4.62



214交通运输支出




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7金融支出




2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20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




222粮油物资管理支出




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7预备费




229其他支出

2.8



231债务还本支出




232债务付息支出




233债务发行费支出


小 计

712.80

小 计

712.80

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


230转移性支出


收 入 总 计

712.80

支 出 合 计

712.80

表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填报部门: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

201

03

01

行政运行

480.75

480.75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67.01

67.01








208

08

02

伤残抚恤

81.69

81.69








208

11

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80

2.80








208

99

01

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50.00

50.00








210

13

01

城乡医疗救助

20.00

20.00








210

13

01

城乡医疗救助

3.13

3.13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4.62

4.62








229

60

06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80


2.8










合计

712.80

710.00

2.8







表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项目

支出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03

01

行政运行

0.21

0.21


201

03

01

行政运行

428.88

428.88


201

03

01

行政运行

51.66

51.66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7.01

67.01


208

08

02

伤残抚恤

81.69


81.69

208

11

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80


2.80

208

99

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00


50.00

210

13

01

城乡医疗求助

20.00


20.00

210

14

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13


3.13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3.23


3.23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0.94


0.94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0.45


0.45

229

60

06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2.80


2.80




合计

712.80

547.76

165.04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补助)

712.80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80.75

480.75


一般公共预算

710.00

202外交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2.80

203国防支出






204公共安全支出






205教育支出






206科学技术支出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50

201.50




2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13

23.13




211节能环保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

4.62

4.62




214交通运输支出






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7金融支出






2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20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






222粮油物资管理支出






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7预备费






229其他支出

2.80


2.80



231债务还本支出






232债务付息支出






233 债务发行费支出




小 计

712.80

小 计

712.80

710.00

2.80



230转移性支出




收 入 总 计

712.80

支 出 总 计

712.80

710.00

2.80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03

01

行政运行

0.21

0.21


201

03

01

行政运行

428.88

428.88


201

03

01

行政运行

51.66

51.66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7.01

67.01


208

08

02

伤残抚恤

81.69


81.69

208

11

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8


2.8

208

99

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00


50.00

210

13

01

城乡医疗救助

20.00


20.00

210

14

01

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3.13


3.13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3.23


3.23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0.94


0.94

213

01

52

对扃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0.45


0.45




合计

710.00

547.76

162.24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01

基本工资

152.32

152.32


301

02

津贴补贴

177.69

177.69


301

03

奖金

12.69

12.69


301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0.16

30.16


301

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05

10.05


301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38

4.38


301

13

住房公积金

40.21

40.21


301

14

医疗费

1.38

1.38


301

1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7.01

67.01


302

01

办公费

37.91


37.91

302

17

公务接待费

2.00


2.00

302

28

工会经费

2.05


2.05

302

29

福利费

3.70


3.70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


6.00

303

09

奖励金

0.21

0.21

0.21



合计

547.76

496.10

51.66

表七:

项目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科目

项目名称

项目支出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资本性支出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对企业补助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其他支出

208

08

02

伤残抚恤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53.11



53.11








208

08

02

伤残抚恤

优抚对象自治区补助经费

28.58



28.58








208

11

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2.80



2.80








208

99

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50.00



50.00








210

13

01

城乡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补助

20.00



20.00








210

14

01

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3.13



3.13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大学生村官和“天池计划”人员补助资金

3.23



3.23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大学生村官和“天池计划”人员补助资金

0.94

0.94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大学生村官和“天池计划”人员补助资金

0.45


0.45









229

60

06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2.8



2.8












合计

165.04

0.94

0.45

163.65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编制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8.00


6.00


6.00

2.00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编制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29

60

06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80

 

2.80

 

 

 

 

 

 

 

 

 

 

 

 

 

 

 

 

 

 

 

 

 




合计

2.80


2.80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712.80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等。

二、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克尔根卓街道收入预算 71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710.00 万元,占 99.61 %,比上年增加(减少)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发【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建成立,无2017年预算数据。

政府性基金预算2.8 万元,占0.39 %,比上年增加(减少) 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发【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建成立,无2017年预算数据。

三、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支出预算 712.80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547.76 万元,占76.85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立。 。

项目支出 165.04 万元,占 23.15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成立,无2017年预算数据。

四、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2.80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10.0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80 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75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8.88万、商品和服务支出5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1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01万元、伤残抚恤81.69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0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0.0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3.13万元。

4. 农林水支出4.62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62万元。

5. 其他支出2.8万元。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补助资金2.8万元。

五、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547.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19.29万元,下降 3.4 %。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立,2017年部分经费从顾力木图街道拆分到克尔根卓街道,2017年执行数包括社区的运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480.75万元,占 67.71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50万元,占28.38%。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3.13万元,占 3.26 %。

4.农林水(类)4.62万元,占0.65%。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 480.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30万元,下降15.22%,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建成立,2017年执行数包括社区的运转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7.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7.01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建成立,2017年机关养老由顾力木图街道缴纳。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伤残抚恤支出(项):81.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3.18万元,增长(下降)341.33 %,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建成立,2017年7月底搭建大平台,所有经费从7月底开始使用。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7万元,增长 83.00 %,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建成立,2017年7月底搭建大平台,所有经费从7月底开始使用。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05万元,上升528.93 %,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建成立。2017年7月底搭建大平台,所有经费从7月底开始使用。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城乡医疗救助支出(项):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建成立,2017年7月底搭建大平台,所有经费从7月底开始使用。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城乡医疗救助(项):3.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13万元,增长10 0 %,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建成立,2017年7月底搭建大平台,所有经费从7月底开始使用。

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4.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拆分成立街道,该资金由原街道执行。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拆分成立街道,该资金由原街道执行。

六、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47.7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96.1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 51.6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2018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民发【2017】13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

预算安排规模:53.11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资金分配情况:未分配

资金执行时间:2018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拨款

补贴人数:46人

补贴标准:1、伤残军人:一级因公:7.285万元/年;一级因病:6.824万元/年;伤残军人:十级因公:0.693万元/年;2、病故军人遗属:1.868万元/年;3、在乡复员军人:1.362万元/年;4、涉核人员:0.78万元/年5、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360*服役年+0.564万元/年。

补贴范围:辖区内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人员怃恤和生活补助。

补贴方式:银行代发

发放程序:财务人员根据街道民政办提供的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通过的优抚资金发放表进行银行代发。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方便、快捷。

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人员;使以上人员生活有保障。

2.项目名称:2018年优抚对象自治区补助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民发【2017】13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

预算安排规模:28.57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资金分配情况:未分配

资金执行时间:2018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拨款

补贴人数:46人

补贴标准:1、伤残军人:一级因公:7.285万元/年;一级因病:6.824万元/年;伤残军人:十级因公:0.693万元/年;2、病故军人遗属:1.868万元/年;3、在乡复员军人:1.362万元/年;4、涉核人员:0.78万元/年5、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360*服役年+0.564万元/年。

补贴范围:用于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人员怃恤和生活补助。

补贴方式:银行代发

发放程序:财务人员根据街道民政办提供的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通过的优抚资金发放表进行银行代发。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方便、快捷。

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人; 使以上人员生活有保障。

3.项目名称: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财社〔2017〕241号

预算安排规模:2.8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资金分配情况: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进行分配

资金执行时间:2018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拨款

补贴人数:

补贴标准:

补贴范围: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托养、宣传、文化、体育、无障碍改造以及其他残疾人服务等支出。

补贴方式:

发放程序:

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

4.项目名称: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财社[2017]239号

预算安排规模:50.0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资金分配情况:未分配

资金执行时间:2018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拨款

补贴人数:

补贴标准:每人每次救助限额2000.00元,一年仅限一次

补贴范围: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五保供养生活补助

补贴方式:现金

发放程序:居民申请,社区受理核实,报街道审核资料,入户核查,领导签字。

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孤儿、五保户;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困难,保障和改善了民生,给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众、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感受到了政府的温暖。

5.项目名称: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财社〔2017〕239号

预算安排规模:20.0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资金分配情况:未分配

资金执行时间:2018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拨款

补贴人数:

补贴标准:(1)救助对象,经定点医疗住院治疗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减免、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按照5000元至10000元民政救助15%,10000元至20000元民政救助20%,20000元以上民政救助40%比例(年度限额不超过20000元)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救助;(2)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乡优抚对象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减免、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年度限额不超过50000元)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救助。将其中的“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调整为不低于70%比例”。

补贴范围: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员、重大病症患者、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乡优抚对象进行救助

补贴方式:现金

发放程序:居民申请,社区受理核实,报街道审核资料,入户核查,领导签字。(5000元以上救助由街道党工委过会) 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城乡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员、重大病症患者、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乡优抚对象

6.项目名称:2018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财社〔2017〕231号

预算安排规模:3.13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资金分配情况:未分配

资金执行时间:2018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拨款

补贴人数:

补贴标准:

补贴范围: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

补贴方式:

发放程序:

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

7.项目名称: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财社[2017]241号

预算安排规模:2.8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资金分配情况:未分配

资金执行时间:2018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拨款

补贴人数:

补贴标准:

补贴范围: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助学、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补贴方式:

发放程序:

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

8.项目名称:2018年大学生村官和“天池计划”人员补助资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财行[2017]356号

预算安排规模:4.62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资金分配情况:已发放1-3月工资,交纳2-4月社保

资金执行时间:2018年1月至12月

八、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6.00 万元,公务接待费 2.00 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公务接待费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

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立,无2017年预算数据

九、关于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2.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00 万元,增长(减少)0.00 %。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立,无2017年预算数据。

其他支出(类)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80万元,主要是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克尔根卓街道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1.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00 万元,增长(下降) 0.00 %。主要原因是:根据博州政函【2017】64号《关于调整博乐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和 博市党【2017】7号《关于成立中共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10号筹立,无2017年预算数据。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 20.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 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0.0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

2.车辆 0.00辆,价值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价值 0.0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 辆,价值 0 万元;其他车辆 0 辆,价值 0 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55.78 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81.02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0.00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本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8个,涉及预算金额 165.0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按项目分别填报):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2018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2月

项目负责人

钱海

联系电话

0909-2278236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53.11万元

财政拨款:53.11万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单位职能阐述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工作。

3. 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4. 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 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6.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8. 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 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概况

用于发放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人员怃恤和生活补助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新民发【2017】13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可行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用于发放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人员怃恤和生活补助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各社区按月上报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1月

2018年12月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2018年优抚对象自治区补助经费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2月

项目负责人:

钱海

联系电话

0909-2278236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28.57万元

财政拨款:28.57万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单位职能阐述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工作。

3. 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4. 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 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6.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8. 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 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概况

用于发放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人员怃恤和生活补助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新民发【2017】13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可行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用于发放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人员怃恤和生活补助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各社区按月上报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1月

2018年12月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2月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0909-2278236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2.8万元

财政拨款:2.8万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单位职能阐述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工作。

3. 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4. 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 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6.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8. 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 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概况

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托养、宣传、文化、体育、无障碍改造以及其他残疾人服务等支出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新政发〔2016〕44号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可行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托养、宣传、文化、体育、无障碍改造以及其他残疾人服务等支出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各社区按月上报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1月

2018年12月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2月

项目负责人

钱海

联系电话

0909-2278236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50.00万元

财政拨款:50.00万元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工作。

3. 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4. 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 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6.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8. 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 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概况

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五保供养生活补助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博市政办发(2015)108号《关于印发博乐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可行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保障辖区内生活困难人员生存发展权益,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各社区按月上报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1月

2018年12月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2月

项目负责人

钱海

联系电话

0909-2278236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20.00万元

财政拨款:20.00万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单位职能阐述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工作。

3. 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4. 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 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6.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8. 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 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概况

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员、重大病症患者、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乡优抚对象进行救助。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博市政发【2016】49号关于对《博乐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中部分住院医疗救助比例进行调整的通知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可行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保障辖区内生活困难人员生存发展、保障其基本医疗生活水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各社区按月上报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1月

2018年12月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2018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2月

项目负责人

钱海

联系电话

0909-2278236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3.13万元

财政拨款:3.13万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单位职能阐述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工作。

3. 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4. 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 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6.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8. 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 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概况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新民发【2017】13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可行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完善对复员干部和伤残军人等生活提供保障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各社区按月上报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1月

2018年12月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2018年大学生村官和“天池计划”人员补助资金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2月

项目负责人

钱海

联系电话

0909-2278236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4.62万元

财政拨款:4.62万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单位职能阐述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工作。

3. 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4. 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 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6.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8. 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 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概况

用于支付博乐市2018年“天池计划”人员的工资及缴纳社保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新财行[2017]356号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已执行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2018年“天池计划”人员的工资及缴纳社保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2018年1月

2018年12月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2月

项目负责人

钱海

联系电话

0909-2278236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2.8万元

财政拨款:2.8万元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单位职能阐述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2. 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工作。3. 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4. 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5. 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6.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8. 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9. 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概况

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助学、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新财社[2017]241号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可行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助学、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施

2018年1月

2018年12月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

2018 年2月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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