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根据博乐市党委办公室、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乐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市党办发〔2016〕75号)精神,设立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博乐市发改委),挂博乐市粮食局、博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为博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综合研究提出博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建议。
2、研究分析博乐市经济形势,提出促进博乐市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建议;研究涉及博乐市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综合协调博乐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博乐市国民经济战略动员中的有关工作。
3、推进博乐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博乐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负责协调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博乐市城镇化建设;研究提出能源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储备工作;规划、推动高新技术发展。
4、研究提出博乐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拟定博乐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博乐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拟定审核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
5、提出博乐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布局和组织、协调管理;安排博乐市拨款建设项目、重点基本建设项目,下达基本建设计划,并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建设项目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博乐市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6、负责博乐市项目库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和存贮博乐市项目简介和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及时推荐和报批建设项目。
7、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监测国外资金的利用和全市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
8、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博乐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9、负责管理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农副产品、轻工产品、药品、能源交通运输和重工业产品价格,对重要农副产品、工业产品价格进行监审、监管,办理提价申报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博乐市的价格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权限内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负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交通规费、医疗、教育收费、建设、土地基准价、房租、物价管理收费,审核发放《收费许可证》,并对其进行年度审核;负责专司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发布重大价格信息,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10、研究提出博乐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负责对全市粮食购销行为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牧业用粮、救灾济贫和重点建设工程及退耕还林的粮油供应与各种紧急、特殊用粮;负责全市地方储备粮油、商品粮油的安全。
11、拟订博乐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综合性政策进行研究论证;负责办理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协调与衔接工作。
12、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博乐市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建议;牵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沟通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
13、负责博乐市援博项目的汇总、申报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政策,负责原迁移民的核定、上报,落实后扶资金的发放、管理,组织移民项目建设的申报。
15、负责博乐市节能监察工作。
16、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发改委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提案办理、督查、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电子政务、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等工作;制定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机关财务、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计划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拟定博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重要经济技术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参与基本建设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的编制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负责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发展状况,提出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对博乐市经贸委审批的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会签。拟定博乐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综合性政策进行研究论证;负责办理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协调与衔接工作。
3、项目办公室。负责博乐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权限内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或报批;组织管理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评估工作;负责博乐市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及自筹基建计划的编制;负责权限内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级补助投资项目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博乐市招投标工作;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上报投资信息;负责博乐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4、节能监察办公室(能源资源管理办公室)。综合分析博乐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编制实施博乐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及相关领域污染治理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博乐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博乐市能源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产业重大布局和行业改革方案;拟订博乐市能源总体规划、综合性能源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能源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测分析博乐市能源行业运行状况,协调解决能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和管理博乐市能源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博乐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承担博乐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博乐市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5、价格收费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农副产品、轻工产品、药品、能源交通运输、重工业产品、房地产、自来水、暖气等政府管理的价格及其收费,贯彻自治区作价原则、办法;对实行市场调节的重要农副产品、工业产品价格进行监审、监管,办理提价申报和备案工作;负责药品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负责管理博乐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权限内公益事业价格、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和部分经营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负责博乐市《收费许可证》发放、调整、换证、审验等工作;负责收费清理整顿工作。
6、粮食管理仓储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政策,研究、分析、管理全市粮油产需和市场形势;负责对全市粮食购销行为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储备粮油、商品粮油的粮情监测和安全管理;安排特殊用粮的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全社会粮油综合计划、统计汇总(含财会汇总)、抽样调查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全市粮油的科学保管,负责粮油病虫害防治检测及粮油的推陈储新;负责管理、协调购销企业粮油购、销、调、存、加工、批发等业务。
7、博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挂博乐市价格认证中心牌子)(副科级)
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授权或委托对涉案物品价格进行鉴定,对有争议的价格鉴定结论进行复核;负责公检法司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对道路、交通事故车损价格鉴定,企业改制财产的估价。开展农产品常规调查和成本收益及种植意向调研;承担博乐市价格预警、预测工作;对全市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成本监测,统计、汇总价格监测数据,并进行价格水平及变化趋势分析,为政策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服务。
8、水库移民办公室。博乐市水库移民公室设在博乐市发改委,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政策,负责原迁移民的核定、上报,落实后扶资金的发放、管理,组织移民项目建设的申报。
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2个。
博乐市军粮供应站。贯彻执行国家军粮供应管理办法,负责实施军粮供应“321”工程;负责全市军需粮源及供应工作;上报军粮出库差价报单和军粮供应情况统计分析;做好军粮供应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博乐市援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援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提出援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负责援博项目、资金的安排管理及督查等工作;做好两地交流互访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博乐市发改委(粮食局、价格监督检查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博乐市军粮供应站。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博乐市援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办公室主任由博乐市发改委领导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入预算为35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9.39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35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9.39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349.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22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8.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车辆、电话等费用的支出。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其中:发改委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
三、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发改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博乐市发改委“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减少0.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39万元。
附件:博乐市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