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乐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乐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4.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5.负责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6.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应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博乐市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8.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和涉外涉侨活动及相关事务管理。
10.负责推进、推导、协调市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11.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规划、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12.负责市边防委员会日常工作。
13.负责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博乐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14.指导协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接待办公室的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
1.秘书办公室。
承担日常工作报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其它重要会议的讲话及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撰写及会议精神的督促落实;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各类文件的起草、修改;办理市长、副市长的各种文电、信件;负责承办乡镇场、街道及有关部门向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随同市长、副市长活动,负责服务、联络、记录工作;负责承办领导同志批示的转送和催办事项;协助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并负责汇报、联系有关事宜。
2.机要保密办公室。
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长印章管理;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清退、销毁、归档及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管理保密设施;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材料的印制、装订工作。
3.信息督查办公室。
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有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及时上报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州、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政务信息的沟通联系;承担有关信息及刊物的编发;负责市内政务信息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指导各乡镇场、街道和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工作。
负责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党委、人民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交办的督查事项;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重要会议、政府及办公室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起草督查工作文稿,定期通报政令执行情况,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负责市人民政府系统办理的自治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以及自治州、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承办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4.外事侨务办公室。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案件及其他涉及外国人管理的重要事项;负责外侨管理工作;审核全市涉外宣传报道文稿和文件;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及来访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电等业务;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外宾以及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等重要人士;接待来博乐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以及来访的外国记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外智力引进和出国培训、国际与国外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捐赠款物及引进外资、侨资、技术、人才和开拓国外市场、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外事侨务工作。
5.扶贫办公室。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工作的规划和发展目标,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扶贫项目,与财政、计划、金融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审定扶贫项目,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场做好扶贫工作;承办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6.法制办公室(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负责对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承担市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法律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负责审查、确认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督促、指导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7.应急办公室(副科级)。
承担市应急委日常工作,承办应急委各项工作决定和安排部署的组织实施;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及各类紧急重要事项的接收和办理工作;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灾害调查和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㈢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博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29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法制办主任1名、应急办主任1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2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含市长、副市长)编制另行核定。
㈣事业单位和编制
1.博乐市人民政府接待办。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博乐市政务接待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接待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办来博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博乐市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承办博乐市领导交办的其他政务接待事项。
2.博乐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挂博乐市外网中心的牌子)。
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内、外网及其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统一管理;负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内容保障;指导、监督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
二、博乐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政府办公室收入预算为261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10.3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政府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261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95.31万元,项目支出1815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795.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85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87.76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正常运行所用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燃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1815万元,其中:电子政务办专项业务经费5万元;博乐市接待办因公接待经费150万元;行政复议应诉及依法行政工作经费6万元;应急办专项业务经费4万元;扶贫开发办公经费5万元;博乐市扶贫资金1645万元。
三、博乐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
28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做安排;公务接待费101.5万元,主要用于检查工作、工作加班、值班、维稳工作错过用餐时间的工作用餐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因公租用车辆支出等;会议费37.5万,主要用于会议文件印刷、横幅制作、会议租车等。
2.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博乐市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减少2.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会议费较上年减少1.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