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乐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乐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地方志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党史地方志工作方针,实施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
2.收集整理党史和地情文献资料;
3.编纂党史资料和地方志书;
4.开发利用党史地方志资源,开展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
5.在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下,指导督查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编纂任务和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党史编研室
2.地方志编研室
3.核定编制5名,实有工作人员4名
二、博乐市史志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史志办收入预算为13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4.0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地方志办支出预算总额为 13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74.04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74.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8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4.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60万元,其中:博乐市史、志、年鉴编撰及出版发行费经费60万元。
三、博乐市地方志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地方志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45万元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及车辆维护、维修费用。
2.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博乐市地方志办“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增加0.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0.8万元。
附件:博乐市地方志办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