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预决算

关于博乐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来源:

点击量:

分享:

在2023年10月20日在博乐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博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徐春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常务委员会报告博乐市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博乐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以来,在市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博乐市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自治州“四大”发展战略和博乐市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博乐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圆满完成了博乐市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博乐市年终实际执行情况及自治州结算批复,2022年博乐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9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6亿元(税收收入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3%;非税收入8.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0%),为预算的100%,增长11.9%;上级补助收入31.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0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4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84亿元);调入资金2.2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6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5亿元。

2022年博乐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9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0%;专项上解支出0.9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9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博乐市年终实际执行情况及自治州结算批复,2022年博乐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4.6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3.2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5.8%;上级补助收入0.1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亿元;上年结余1.24亿元。

2022年博乐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3.4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0.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23.9%;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79亿元,调出资金2.25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1亿元。

(三)博乐市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博乐市年终执行情况及自治州结算批复,2022年博乐市社保基金总收入4.51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6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2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0.04亿元),为预算的103.8%;上年结余1.35亿元。

2022年博乐市社保基金总支出3亿元,为预算的104.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98亿元,为预算的102.4%,其他支出0.01亿元,转移支出0.01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博乐市年终执行情况及自治州结算批复,2022年博乐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1万元,为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

2022年博乐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调出资金2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末博乐市政府债务限额106.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2.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4.48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02.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7.7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4.4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低于同期债务限额,符合《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规定。

2022年博乐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6.65亿元。其中: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4.7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4.7亿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生态环保、市政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发行专项债券20亿元,主要用于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发行再融资债券1.95亿元(再融资债券不列入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已全部用于偿还博乐市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三、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增收节支,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深挖税收增收潜力,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最大限度清缴欠缴的土地出让金,财政收入稳步提升。2022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0.08亿元,较上年增长17.6%。二是以向上争取资金为财政增收的重要突破口,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推动博乐市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共争取各类资金58.12亿元(其中争取债券资金26.65亿元),较上年增长66.5%。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做好临聘人员压减工作,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全年压减临聘人员支出1.2亿元,将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支持民生补短板、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防止资金二次沉淀,全年盘活存量资金0.85亿元。

(二)统筹兼顾,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切实发挥“三保”支出在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作用。2022年共安排“三保”支出预算14.95亿元,保障率达100%。二是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积极主动响应市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跟进政策和资金保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022年共安排各类疫情防控资金1.03亿元。三是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加强消防救援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力支持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支出需要,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共投入各类安全生产经费0.2亿元。四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 感、获得感。重点支持高质量的教育、卫生健康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民生支出保障有力。2022年共安排民生支出36.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4%,较上年增长18.9%。

(三)防化结合,守牢债务风险红线底线。一是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通过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潜在风险及时 预警、化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二是足额偿还到期债务。强化预算保障,全面测算当年到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足额纳入年初预算,并根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债券资金还本付息相关规定,按月足额上解还本付息,切实落实偿还责任。三是妥善化解隐性债务。从严控制新上项目,妥善处置在建项目。优化支出结构,科学统筹编制年初预算,腾出财力优先保障偿还政府债务。积极督促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努力提升造血能力,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2022年共化解隐性债务3.13亿元。四是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认真分析债券资金未使用完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积极协调,确保债券资金早投入、早见效。

(四)常抓不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主动接受外部审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监督,积极配合上级及本级 审计部门做好经责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的审计查证及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和依法执政水平;二是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和 整治管理漏洞、制度短板,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财政效能不断提升。三是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依托信息化 手段,借助直达资金监控平台,采取“线上监测、线下督导”有效结合的方式,对资金下达、分配和使用实行全程监控,确保直达资金应支尽支,直接惠企利民。2022年共安排直达资金8.41亿元。四是切实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五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努力构建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博乐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回头看”工作,不断提高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

(五)聚力改革,持续推进现代财税体制改革。一是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不断强化预算约束,科学编制全年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三保”支出范围编制预算,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效能。将部门单位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坚决削减低效无效资金,2022年共削减0.14亿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财政一体化平台功能。顺利完成预算一体化系统中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上线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全流程动态管理。启动禁转功能,通过系统自动预警功能实时监控单位支付,督促单位整改,提高预算执行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四是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和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清理专项行动,规范涉企保证金收取行为;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自查清理,细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管理,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五是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面推广新型收缴账户体系和信息系统和电子开票业务,确保资金当天即可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现由“层层缴”到“零在途”的转变。2022年博乐市非税收入改革面和应缴尽缴额均达100%。六是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在全市各用票领域推广财政电子票据,全面停止纸质票据的申购,开启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转变服务管理的新模式。2022年全市累计开具财政电子票据3.57万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博乐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博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核人:徐春海

  • 附件: 【博乐市决算.pdf】已下载
  •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