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0月我市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87201万元,地方财政累计支出完成268465万元。
一、地方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㈠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10月,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7201万元,完成预算64.28%,同比增幅6.4%,增收5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022万元,完成预算69.71%,同比增幅22.75%,增收15200万元;基金收入完成5179万元,完成预算28.77%,同比减幅65.78%,减收9957万元。
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完成67672万元, 完成预算66.91%,同比增幅43.77%,增收2060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4350万元,完成预算88.78%,同比减幅27.36%,减收5404万元。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23534万元,完成预算37.18%,同比减幅13.07%,减收3539万元;地税部门完成收入46394万元,完成预算114.45%,同比增幅108.92%,增收24187万;财政部门完成17273万元,完成预算54.26%,同比减幅47.25%,减收15470万元。
㈡地方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10月,地方财政支出268465万元,完成预算12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3286万元,完成预算139.58%,同比增幅8.21%,增支199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179万元,同比减幅67.96%,减支10986万元。
二、地方财政收入完成主要项目情况
增值税 增值税累计完成18265万元,完成预算36.72%,同比增长62.2%,增收7004万元,增值税增幅较大的行业一是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部分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1-10月四大行业同比增收6780万元,原因是去年四大行业同期刚开始实行“营改增”;二是建材行业同比增幅85.79%,增收919万元,如天博辰业矿业有限公司今年累计入库增值税384万元,去年同期由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金尚未抵扣完毕,未产生税款;增值税减幅较大的行业是电力行业,1-10月电力行业增值税同比减幅54.96%,减收279万元,原因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去年有评估入库税款225万元,而本期无此项收入。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5541万元,完成预算53.2%,同比增幅7.01%,增收363万元,影响企业所得税主要行业是建筑业企业所得税,1-10月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幅22.41%,增收204万元,原因是本期外地建筑企业开具建安发票数额较大,入库企业所得税较多。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4347万元,完成预算47.53%,同比增幅27.4%,增收935万元,个人所得税除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外,其他各项所得收入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同比增幅21.16%,增收326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绩效奖励工资额度较上年提高,职工应税收入和纳税人次增加,工资薪金所得同比增幅;劳务报酬所得,1-10月劳务报酬所得同比增幅为22.36%,增收211万元,原因是部分保险公司发放了保险营销员的劳务报酬数额较大,入库个人所得税相应增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10月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同比增幅为58%,增收215万元,如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2016年度企业经济效益较好,盈利数额较大进行分红,本期入库利息所得同比增收97万元。
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㈠一次性税收收入因素,拉动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明显
2017年1-10月耕地占用税完成24366万元,同比增幅54046.67%,增收24321万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6.69个百分点,主要是税务部门对城乡供水工程、博乐市公路建设、金三角园区道路、哈拉图鲁克水库等建设项目产生的耕地占用税进行催缴,使耕地占用税同比大幅增加。
截止目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022万元,完成预算69.71%,同比增幅22.75%,欠预算目标任务35646万元,所以11-12月要完成预算目标任务,压力较大。
㈡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依然乏力
1-10月非税收入完成14350万元,同比减幅27.36%,减收5404万元,拉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减收21.67个百分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同比增长135.49%,增收3400万元,主要是本月缴纳草原补偿费1926万元,去年同期无此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减幅74.6%,减收8890元,主要是去年同期国资办处置青河AB区住宅,今年无此项收入。
1-10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179万元,完成预算
28.77%,同比减幅65.78%,减收9957万元,拉动地方财政收入减幅19.16个百分点,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因此国土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土地出让金的清缴力度,保障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㈢财政支出运行平稳,重点支出得到保障。
1-10月财政支出严格按照“压一般、保重点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落实好稳定和发展两个关键点,财政资金调度有序进行,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富民安居及廉租房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得以保障。2017年1-10月我市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68465万元,同比增幅3.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286万元,同比增幅8.21%,增支1997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73万元,同比减幅3.16%;公共安全支出28805万元,同比增幅96.25%;教育支出完成38230万元,同比减幅14.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4579万元,同比增幅32.93%;医疗卫生支出13350万元,同比减幅21.4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49100万元,同比增幅11.42%;农林水事务完成24286万元,同比减幅23.1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799万元,同比增幅23.99%;住房保障支出21215万元,同比增幅17.04%;政府性基金支出5179万元,同比减幅67.96%。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后两个月,博乐市将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跟进项目进程,抓大不放小,细化税源项目,逐一盯紧不松懈,确保做到应征尽征,保障全年收入全面完成。
㈠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全力组织税收收入。
为完成全年税收收入目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组织收入分析会,结合金三角园区、五台园区、重点税源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各科所收入目标,将税源有效转化为税收,按月、周将税收收入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力保不折不扣完成税收收入目标,
㈡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税款的跟踪入库
国税、地税、财政组成联合税费调查组,主动到州、市重大项目指挥部了解重点工程进度情况,对州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完成协税统计表,主动服务,加强跟踪监控,掌握税收主动权,同时依托税务摸底调查的建设项目数据,对企业应缴纳的税费及时清缴;详实掌握博乐市草原监理所和博乐市国土局重点工程占用草地情况,确保耕地占用税及时征缴入库。
㈢、加强非税收入的清理
财政部门开展非税收入清理自查工作,对还未上的非税收入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对重点非税收入还未清缴的,限定清缴期限和责任人,对草场补偿安置费、植被恢复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水资源费、企业利润上缴等收入进行重点清理,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完成非税收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