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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细则

博乐市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来源: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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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839号)要求,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执法方式,营造公平、有序、安全、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积极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执法随机抽查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博乐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旅游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游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理念,提高监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二、抽查项目

旅游执法

三、主体对象

(一)旅游执法主体

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主体是博乐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博乐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全市旅游企业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组织或督促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实施检查。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下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随机抽查情况进行复查,以检验抽查绩效。

(二)旅游市场主体

1、博乐市辖区内所有从事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及外地分社

2、博乐市范围内所有星级酒店、农家乐及旅行社

四、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旅行社条例》

(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四)《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

五、主要内容

(一)旅行社:

1、旅行社是否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3、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过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游业务的;

4、是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

5、是否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的行为;

6、是否要求导游垫付旅游团费或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7、是否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并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8、是否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9、是否拒绝履行合同的并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10、有否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

11、有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从事导游、领队活动。

六、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对具有境内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20%;

(二)对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的旅行社抽查当年不少于3次;

(三)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随时进行检查。

七、随机抽查方式

(一)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的结合:对所有管辖范围内旅行社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旅游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实行定向检查。两种方式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执法检查效能。

1.定向抽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地理区域、诚信或违法记录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投诉举报多、被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2.不定向抽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不设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旅游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八、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一)建立“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发布平台。结合全国、全区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各地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官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和运用抽查及处理结果。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旅游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完善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档案。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联合检查及从严监管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强抽查威慑力,加大旅游企业违法代价,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对策,强化工作成果增值运用。

九、随机抽查机制

旅游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两名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博乐市旅游局成立以局长张敏为组长,副局长李敬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核,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各相关单位要依据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力度。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常规媒体以及各类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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