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博乐市辖区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交发〔2018〕66号)文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路警联合执法,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利用移动检测设备,开展流动检测。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经博尔塔拉执法支队博乐执法大队实地调研,拟选5处称重检测点,现公示如下:
1.博乐市大洲久发计量有限公司(位于博乐市G219线K1035+000米);
2.博乐市顺成称重计量站(位于博乐市G219线K1035+300米);
3.博州顺通运输有限公司(位于博乐市S205线K83+300米),此处有收费停车场亦可卸货;
4.博乐市顺和称重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小营盘镇S304线K15+900米);
5.博乐市吴广军称重计量站(位于乌图布拉格镇G219线K1020+500米)。
博尔塔拉执法支队博乐执法大队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1日
审核人:朱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