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公示公开情况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为提高困难群众惠民政策知晓率,强化社会监督,博乐市民政局加大基层走访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公示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公开内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对规定的城乡低保、安心助养、特困供养、物价补贴、残疾人两补、高龄补贴、临时救助等内容全面公开,除实际未发生的项目外,公开不得出现漏项。凡是应当让居民、村民知道的居务、村务,也应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并将社会救助内容印至成册,发到各乡镇、街道困难群众手中,方便群众查看,增强了公开效果。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第一是在公示栏公开。全市所有社区、村在明显位置均设立了公示栏,方便了群众查看。第二是在办公场所公开。在村、社区居委会“一站式”服务大厅设有人员公示栏、便民资料盒,将一些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上墙公示。第三是在工作中公开。在日常为民办事过程中,各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做好面对面宣传。第四是在活动中公开。通过农牧民夜校、村(居)民代表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方式,向居民宣传,引导群众了解各项惠民政策。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各乡镇场、街道民政办均成立了监督机构,全面监督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的公开工作,受理群众就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协调、监督社区居委会限期整改并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设立市、镇两级共13部热线,接收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今年已累计解决困难群众诉求52人次。
今年以来,博乐市民政局已累计发放1至6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共2349.21万元。其中,1至6月城乡低保资金1537.2万元;为103名集中供养对象发放1至6月生活补贴134.7万元;累计发放1至6月分散供养资金16.93万元;为确保疫情期间全市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1月20至7月14日,通过摸底,按照现金救助和物资救助两种方式,共计发放临时救助234.77万元;累计发放临时低保资金1.62万元;发放1至6月“安心助养”生活补贴共50.83万元;累计发放1至6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76.47万元;累计发放1至6月高龄补贴76.86万元;累计发放2019年11、12月和2020年1、2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物价补贴,累计11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