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重要讲话和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社会救助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更好的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标准:1.城乡低保A类500元/每人/每月、B类448元/每人/每月、C类408元/每人/每月;2.农村低保A类400元/每人/每月、B类360元/每人/每月、C类340元/每人/每月;城乡低保四类补贴(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22元/每人/每月;3.福利机构供养孤儿1200元/每人/每月、社会散居孤儿800元/每人/每月;4.城市特困供养800元/每人/每月、农村集中特困供养700元/每人/每月、农村分散特困供养500元/每人/每月;5.照料护理自理200元/每人/每月、半护理400元/每人/每月、全护理600元/每人/每月。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1.2020年全市享受城乡低保补贴共计7557人,发放补贴资金295.16万元(其中:小营盘镇补贴1326人、发放金额50.45万元;乌图布拉格镇补贴1602人、发放金额60.37万元;达勒特镇补贴363人、发放金额13.88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补贴158人、发放金额6.13万元;阿热勒托海国营牧场管理委员会补贴304人、发放金额13.42万元;青得里镇2747人、发放金额104.37万元;青得里街道补贴112人、发放金额5.05万元;顾里木图街道补贴193人、发放金额8.46万元;南城区街道573人、发放金额25.25万元;克尔根卓街道116人、发放金额5.0万元;青达拉街道63人、发放金额2.78万元;)。
2.2020年全市享受困难群众救助补贴共计318人,发放补贴资金30.105万元(其中:小营盘镇补贴94人、发放金额3.374万元;乌图布拉格镇补贴60人、发放金额2.065万元;达勒特镇补贴33人、发放金额1.429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补贴14人、发放金额0.564万元;阿热勒托海国营牧场管理委员会补贴8人、发放金额0.264万元;青得里镇80人、发放金额2.867万元;青得里街道补贴7人、发放金额0.231万元;顾里木图街道补贴2人、发放金额0.066万元;南城区街道7人、发放金额0.231万元;克尔根卓街道5人、发放金额0.165万元;青达拉街道8人、发放金额0.264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由博乐市农商银行于6月30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博乐市民政局
主要负责人:赵生泽, 联系电话:09092282507
经 办 人:刘炜,联系电话:13289098332
2.博乐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蒋湘, 联系电话:13369832407
经 办 人:朱君力, 联系电话:13519976943
3.博乐市农商银行营业部
主要负责人:陈杰, 联系电话:09096286612
经 办 人:孙孟丽,联系电话:09096286611